我市实施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减排措施 燃煤锅炉暂时停用
昨日,郑州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前日我市实施二级应急减排措施,在扬尘、燃煤、工业污染等方面采取了减排措施。
环保部预测5日~9日京津冀等地有雾霾
昨日9时,郑州市空气质量指数为336,随后数据出现波动,一直到17时,均大于300,为严重污染。
中央气象台昨日18时发布大雾橙色预警,预计昨日夜间至今日上午,北京南部、河北西南部、河南中东部等地有大雾。
同时,中央气象台还发布霾橙色预警:预计昨日20时至今日20时,北京、天津西部、河南中北部等地有中度霾,其中,北京南部、河南北部等地的局部地区有重度霾。10日起,上述地区霾天气将自北向南逐渐减弱或消散。
据省气象台预报,昨天夜里到10日,我省北中部雾、霾将持续。郑州市昨天夜里到今天,有雾、霾。
“环保部预测12月5日~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重污染过程。”昨日15时,市环保局一负责人说,根据市环保局空气预测,我市空气质量形势与环保部预测结果一致。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郑州市于6日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减排响应。
多方面采取减排措施
我市对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减排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也明确具体牵头责任单位。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因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要求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掺拌石灰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土方作业;城区所有道路视天气情况加大保洁频次,严禁出现道路扬尘现象。
燃煤污染减排措施方面,要求全市除保民生外的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燃煤发电机组实施限产,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市区建成区所有经营性燃煤炉灶暂停使用。
工业污染减排措施方面,要求按照应急减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对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清理取缔“土小”企业(作坊)和非法燃煤小锅炉等。
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城区内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一律停止使用;加大执法力度,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等车辆在市区通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外,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和过境货运车四环内限行等。
其他减排措施方面,要求严禁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烧烤。
对大气污染严格督查
昨日,记者了解到,近期我省将组织开展综合督导督查,重点检查各地施工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启动应急减排措施的,将依法依规问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对未按管控要求采取限产限排或停工停产措施的,要立即依法强制停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故意停运治污设施或私设暗管偷排直排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环保局提醒,在重污染天气,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应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倡议公众自觉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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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记者昨获悉,12月6日晚我市启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II级应急减排措施后,市建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拆除作业和土石方作业,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安排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目前全市存在土石方作业和拆除作业的建筑工地共有135项,其中房建工程58项,市政工程13项,拆迁待建工地64项。市城建委扬尘办派出5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管委会土石方作业及拆迁作业建筑工地停工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共计检查26处建筑工地,未发现存在拆除作业和土石方作业的情况。督查中,发现并查处32个扬尘污染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单19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