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商务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7.11.2014  1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受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经有关单位批准,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商务车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购编号:汝采购[2014]036号
2、招标内容: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商务车一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3、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本次公开招标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7日-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留存复印件一套)。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下午3:00。
8、开标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6楼)。
9、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6585(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3603880301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