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男子杀害1家3口抢劫500块钱 被执行死刑

30.12.2015  10:18

发生在汝州的持刀连杀废品站老板杨某一家三口的刘天轻12月25日被平顶山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今年45岁的刘天轻是汝州市天瑞铸造公司的农民工,早在1992年10月13日,刘天轻就因抢劫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0年5月,刘天轻刑满释放。被害人杨某和妻子张某在汝州市汝南街道王寨村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距离天瑞铸造公司不远。刘天轻曾在杨某夫妇的废品收购站卖过东西,认为杨某有钱而产生抢劫之念。

2013年12月8日23时许,刘天轻携尖刀来到废品收购站,以卖废品为名打电话将杨某骗出住室,然后持刀朝杨某头面部、胸腹部等处猛刺数刀,致杨某心脏破裂当场死亡。随后,刘天轻进入杨某夫妇住室内,持刀向惊醒的张某颈项部乱刺,将张某也当场杀死。杨某张某年仅4个月的女儿在旁啼哭,刘天轻唯恐罪行败露,又持刀将婴儿捅死。

之后,刘天轻撬开桌子抽屉,将抽屉中的500元现金和杨某夫妇的两部手机拿走。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