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采购汝南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需的农药和肥料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方案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委托,就其采购汝南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需的农药和肥料实施政府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5年3月2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汝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采购汝南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需的农药和肥料
竞争性谈判需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具备有效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
(一)资金来源:汝南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二)预算:106000元整。
三、设备及材料清单
1、30%多.酮可湿性粉剂 240公斤 1.8万元
2、25%吡虫啉可湿性粉剂 75公斤 1.6万元
3、锌肥 4500公斤 7.2万元
四、质量要求
1、农资登记证号、生产批准证号、产品标准证号齐全。
2、包装正规(外包装载明与登记证一致、有效成分标识明显、含量与成分一致、标签标注内容与农资登记公告一致),一经抽检不合格或标识标注与产品实际不符,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标签应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五、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供货完毕
六、 售后服务
1、 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对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2、 配合业主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 提交项目检查、验收的全部资料。
七、 付款方式
供货结束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项目资金到位后付货款的90%,玉米收获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付清剩余10%。
八、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待供货到位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汝南县农技站
20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