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西南外环北段路灯项目投标企业资质及技术参数要求公示公告

17.11.2014  16:28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西南外环北段路灯项目

投标企业资质及技术参数要求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采购西南外环北段路灯项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招标需求(详见附件)现进行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4年11月2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一、投标企业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

3、其他特定条件: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4城市照明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6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二、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

1、技术参数:

①、灯型(参见效果图)

②、双臂灯上臂高14米,下臂高11米,上臂灯具400W,下臂灯具250W。

③、灯具主体为压铸铝,内置高纯度反光器,耐高温光学玻璃灯罩,样式参照效果图,灯杆总高度为14米,臂长1.5米,灯杆上端¢80mm,下端¢240mm,法兰尺寸400mmx400mm,壁厚20mm,灯杆整体经热镀锌处理后,表面白色聚酯喷涂,电器采用400W和250W高压钠灯(飞利浦品牌)。

④、灯具采用纯白色(含地笼)。

⑤、为保证西南外环灯具样式的一致性,厂家按照图片的要求携带一套灯头样品参与投标。

二、商务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壹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人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4小时内达到采购人指定现场。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90%,剩余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其他要求:

投标总报价为采购人指定的现场交货价,主要包括:①设备的价格;②设备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等价格;③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④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⑤售后服务费用等。

 

  附件:样品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