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地矿局荣获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09.10.2014  19:05
       

日前,永城市政府下发永政〔2014〕46号文件,决定给予永城市地矿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予局长蒋清伟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以表彰该局在2013年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这是该局在连续4年获市政府通令嘉奖之后,再次获得市政府表彰。

近年来,永城市地矿局认真履行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补偿费征管、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永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该市日月湖项目建设中,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全力投入,密切配合,在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组织的历次评估核查中,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2013年,由永城地矿局申报的“永城市东西城区间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再获中央1.43亿元资金支持,成为全国单个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最大的项目。在国务院发布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该工程又被列为全国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之一。目前,日月湖工程已初现雏形,对改善永城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发展生态旅游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