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罐车后轮飞出砸死环卫工 赔偿金按啥标准引争议
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 去年12月15日上午,正在清扫路面的环卫女工方师傅被“飞”来的一只轮胎砸中脑袋,当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离开人世,留下女儿及年迈的父母。昨天,该案在中原区法院须水法庭开庭,庭上,方师傅家人与车主和保险公司就轮胎砸人属交通事故还是意外事故,方师傅属城镇居民还是村民进行争论。
“飞”来横祸:水泥罐车后轮飞出砸中了她
55岁的方师傅是中原区环卫工,干这行已有4年。事发当天8点30分,她正在中原路与西四环向西300米的南水北调桥上清扫路面,一辆水泥罐车自西向东疾驰而来,突然“砰”的一声响,巨大的后轮“飞”击中7米外的方师傅头部。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为意外交通事故。但方师傅家人认为车主在出车前未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才导致惨剧发生。据事发现场目击者介绍,车轮将方师傅击倒后又从其头部过了一下。死者家人将车主李先生、司机林某以及车辆投保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57万余元。
事故原因:钢圈爆裂导致轮胎脱落砸人
司机林某称,自己是李先生雇的司机,当天开水泥罐车送水泥,途中水车左后轮钢圈突然爆裂,致使后轮脱落,“蹦出去砸了人”。
林某介绍,当天出车前检查过螺丝是否松动,胎压是否正常,以及水、机油等情况,每次出车他都是这么做的。
事发后,有无对后轮的钢圈爆裂的原因进行检测?林某表示没有,钢圈已被车主拉走,现在应该还在汽修厂。
林某强调他驾驶车辆的过程中没有违规操作,不应为事故担责。
争议焦点:是意外事故还是交通事故?
该起事故是意外事故还是交通事故?庭上各方意见不一。
原告律师认为交警部门认定为意外交通事故,实则就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意外和过错事故,过错事故根据事故双方过错划分,即责任划分。”
而车主李先生说水泥罐车是2013年1月才买的,“事发前刚经过年检,事发当天车辆在正常行驶中钢圈爆裂导致车轮脱落,责任不在我”。
李先生代理人辩称,钢圈爆裂是车辆损害中的自然现象,事发时左后轮跑出仍属于车的范围,不属于意外事故,既然李先生已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和50万元商业三责险,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则表示交警没有进行责任划分,无法确定司机和车主是否存在过错,也就无法确定责任的意外情况,只愿在交强险范围内担责。
编辑:赵静 联系记者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