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颁发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的公示

10.02.2015  19:51

      为加强我省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水泥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水泥熟料和出厂水泥产品质量,按照《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工原〔2010〕第129号)有关要求,根据企业申请,经专家现场评审考核,认定河南省京鹤同力建材有限公司、卫辉王氏水泥有限公司、河南亿丰建材有限公司、罗山豫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禹州市钧都集团禹龙水泥有限公司、商丘市金湖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天瑞集团宁陵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水泥企业的化验室符合评定标准,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自公示起7日内,若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联系人:卢钦华      电话:0371-65509877

      通信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108室(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邮编:450008)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