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政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人民法院委托,就林州市人民法院政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林州市人民法院政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LCG2014-124-055/2
2. 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2014年政法装备1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专网通信平台8套(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三同步两公开法庭4套(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
一、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标段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文件,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参加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文件,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参加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本次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4日17时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2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目中《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7.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招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9. 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如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56372639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赵先生
电 话:0371-65528298 0372-6011688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林州市人民法院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