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委举办第三期在豫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

31.08.2017  11:15

8月1日至8月18日,河南省民委在镇平县石佛寺镇举办第三期在豫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 在镇平县石佛寺镇务工经商的新疆籍维吾尔族50名群众,参加了培训并顺利结业。

本期培训班有以下特点:一是教学内容丰富。省民委委托南阳师范讲师专门编写培训教材,内容紧密结合学员日常生活和务工经商的实际,以提高书写、口语能力为主,文字通俗易懂,插图活泼有趣,专门购买了双语《汉维2000句》、《新华字典》等辅助教材,供学员学习使用。还讲授了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爱国主义、文明经商、遵纪守法等方面专题讲座,通过身边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典型事例,使学员们深受教育。二是吸纳女性学员。本期培训 考虑到新疆维吾尔族多数妇女在家做家务、教育孩子,学习普通话更为必要的实际,动员20名妇女踊跃参加培训;三是互帮互动互学。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认真听讲,虚心请教。省涉疆办建立了微信群,为学员们提供沟通交流学习平台,学习委员在群里指导学员写作业,还协助老师批改作业。尤其是女学员学习非常勤奋,一边照顾孩子,做生意,一边坚持上课,两边兼顾。培训时注重师生互动,鼓励学员们大胆开口。武警石佛寺中队的维吾尔族战士发挥通晓维汉双语的优势,协助老师为学员答疑解惑。四是组织管理有序。在省民委党组领导下,省涉疆办多次到镇平县进行对接,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和教学计划,始终跟班服务。石佛寺镇新疆工作站对培训学员遴选和日常考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河南省民委副主任黄旭东参加了培训班结业仪式,并对培训学员保持继续学习提出了希望。学员们还自编自演节目做了结业汇报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