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迅速传达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

01.07.2017  05:05

6月25日至26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召开。会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河南、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8个地方和部门代表做大会发言,我省戴柏华副省长做了题为《“三点支撑”抓创建,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发言。

 

 

刘延东副总理讲话

 

6月28日,河南省民委召开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动工作措施。省民委副主任黄旭东传达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有关情况和主要精神。

 

 

 

会议现场 

 

省民委主任贾瑞琴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三部门联合推动。2009年以来,先后四次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此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诞生地兴安盟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专程出席会议,参加现场实地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精辟阐述了新形势下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当前创建工作要牢牢把握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创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达到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

会议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要学习好落实好刘延东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巴特尔主任的总结讲话精神。 委党组成员和省民委全体同志都要认真学习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创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巴特尔同志的要求,自觉提高创建站位,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创建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精准聚焦“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持续创新创建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含金量、关注度和吸引力;着力提高创建规范度,推动创建工作法治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创建实效,确保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惠及群众;凝聚创建合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和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准备好汇报材料。 要把会议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认真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做好要省委、省政府和分管领导汇报准备。 三是要培育好宣传好典型。 及时把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和经验进行梳理总结,成熟的经验及时予以推广,促进各地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指导各地不断创新,敢于实践,鼓励在工作中先行先试。打造和规范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并联合宣传部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扩面提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唱响民族大团结的时代主旋律。 四是要筹备好我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 筹划好会议方案,在解决实际问题、命名示范区(单位)、夯实基层基础、组织现场观摩等方面做好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的准备,对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6月30日上午,省民委(宗教局)召开推进全省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座谈会,对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进行重点部署,要求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搞好典型培育,重点培育和规范一批创建工作示范点和示范带,为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奠定基础。

 

 

会议现场

 

 

戴柏华副省长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