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在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承担着“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兜底脱贫任务。省民政厅牵头起草了《河南省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指导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一、“两线合一”,注重精准衔接
一是提高标准,推动“两线合一”。我省将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150元,高于2016年河南公布的脱贫线3026元,惠及320万农村低保对象。二是全面排查,实现“精准衔接”。经民政、扶贫部门联合识别认定,全省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总数达到171.8万人,比2016年底增加91.8万人,增幅114%,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兜底作用显著;有40.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纳入农村低保、7.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范围,较好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三是加强协调,注重“管理衔接”。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扶贫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二、兜住底线,提高救助标准
省民政厅持续提升群众救助保障水平,今年将城市低保标准从去年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去年每人每年29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150元,惠及80万城市低保对象和320万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从去年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95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95元,惠及52万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孤儿基本养育标准又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到13200元,分散供养孤儿基本养育标准每人每年由7200元提高到8400元,惠及近4万名孤儿。建立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省63万困难残疾人享受到每人每月60元生活补贴、77万重度残疾人享受每人每月60元护理补贴,截至11月份,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6亿元,惠及147万残疾人。
三、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返贫
对患病且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在全额资助52万特困人员参保、资助320万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不低于30元参保的基础上,积极向民政部汇报争取,扩大医疗救助范围,资助41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不低于30元参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报销比例不低于70%的住院救助,提高了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和限额,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截至9月底,今年全省共支出7.7亿元医疗救助资金,门诊救助6.5万人、住院救助56.2万人,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5.2万人,为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题发挥了最后一道防线作用。
四、临时救助,发挥“救急难”作用
省民政厅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功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予以应急性、过渡性救助。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2017年已救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167万人次,全面完成我省因灾倒损房屋、需政府帮建的4293户新房、修复的5455户住房的恢复重建任务。
五、合力攻坚,完善救助体系
省民政厅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省慈善总会2017年筹集慈善款物总价值10.84亿元,发放10.39亿元,救助帮扶困难群众10.2万人次。省级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720万元,在26个县(区)开展了“三区社工人才支持计划”,发挥专业服务脱贫攻坚的作用。投入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4.3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困境儿童、特困残疾人、特困老年人等兜底保障民生项目。已建成了示范性“儿童之家”552个,建立了一支1.6万多人的基层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队伍,建立了县乡村双拥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帮扶”活动,今年以来各地投入1.2亿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7.8万人,及时解决了8.9万名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赢得了广大优抚对象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