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会治理创新,促进我省社会工作事业快速发展,近日,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民〔201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加快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激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活力,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供政策指引。
《实施意见》指出,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方式,力争培育发展一批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功能完善、自律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0年,争取建成2个国家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每个省辖市至少建立1个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全省各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逐年增加。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改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登记方式,对各类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注册条件进行了规定;二是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织建设,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部治理建设、人才建设和党群组织建设;三是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公共服务能力、组织能力等;四是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功能作用,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推进行业自律,积极做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行业服务。
《实施意见》还对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要求各地民政系统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实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工程,大力营造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