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78:信阳市新县晏河(桩号11+000~12+700、19+000~21+800)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2.06.2014  17:20

 

1、招标条件

信阳市新县晏河(桩号11+000~12+700、19+000~21+800)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行许字〔2013〕18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县潢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信阳市新县晏河(11+000~12+700、19+000~21+800)段治理工程,长4.5千米。涉及吴陈河、陡山河2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干流河道清淤疏浚总长4.5km;两岸护砌总长5.305km;堤防加固总长2.237km;重建生产桥1座,新建过堤涵洞3座。主要工程量包括:土石方开挖30.32万m3,土石方回填7.67万m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0.22万m3,砌体2.68万m3等。

2.2招标范围:

  本期信阳市新县晏河(11+000~12+700、19+000~21+800)段治理工程分为1个建设监理标、3个施工标,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1)监理标

监理标:承担新县晏河(桩号11+000~12+700、19+000~21+800)段治理工程全部建设监理任务。

(2)施工标

施工Ⅰ标:新县晏河陡山河乡(桩号11+000~12+700)段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桩号11+000~12+700段河道清淤、开挖、疏浚及右岸岸坡护砌;桩号11+895~12+424段河道右岸原护坡拆除;桩号11+165~12+700段右岸堤防整修加固;右岸新增过堤涵3座。

施工Ⅱ标:新县晏河吴陈河镇(桩号19+000~20+122)段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桩号19+000~20+122段河道清淤、开挖、疏浚;桩号19+000~20+122段左岸岸坡护砌;桩号19+703~20+122段河道右岸岸坡护砌;桩号19+910~20+122段河道右岸堤防工程。

施工Ⅲ标:新县晏河吴陈河镇(桩号20+122~21+800)段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桩号20+122~21+800段河道清淤、开挖、疏浚;桩号20+122~20+369、20+512~21+800段左岸岸坡护砌;桩号20+122~20+651段河道右岸岸坡护砌;桩号20+122~20+612段河道右岸堤防工程;桩号20+334处支流沟口整修护砌;桩号20+284处生产桥重建。

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监理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2)施工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1年6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近三年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信阳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在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登记。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或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施工企业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参加本次施工标投标的企业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监理标)、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标),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有关原件,于2014年6月12~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过时不候)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上述各类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

(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4日上午9:30,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完善信息,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

(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名称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接收帐户户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潢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491585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

联系人:朱丽丽、崔晶

电    话:0371—69153806

传    真:0371—69153807

行政监督机构:  信阳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6272260

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