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残联实施“三步走举措” 稳步推进康复试点和定点机构建设工作

08.11.2016  20:07

    日前,新乡市残联组织评审专家组到封丘县、延津县、辉县市、原阳县等地对辖区康复试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辉县市爱民医院、原阳县中医院和延津县人民医院等三家机构顺利通过市级评审,待省残联批准后将被确定为康复试点机构。自2012年以来,新乡市已纳入试点和定点管理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共有12家。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更好地满足广大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 新乡市残联本着“满足需求、合理规划、严格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大力实施“三步走举措”,稳步推进各县(市)、区康复试点和定点机构建设工作。

    第一步,确立评审专家。为规范新乡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申报认定程序,完善康复机构的服务功能,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新乡市残联专门建立新乡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机构评审工作专家库。人员由已确定的试点和定点康复机构专业人员和各县(市)、区残联有关人员组成。根据省残康办制定的项目机构准入标准,承担对试点、定点机构的评估、审查、验收等工作。截止目前,新乡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机构评审工作专家库中已有23名成员。

    第二步,  规范康复评审。为进一步规范康复项目实施机构评审工作,保障评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预防和制止评审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它过错行为,新乡市残联专门制定《新乡市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申报单位、康复机构和评审组专家工作规范》,并且印发《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实施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康复项目试点和定点机构的申报程序,加强对康复试点和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据了解,此项工作新乡市残联目前走在全省残联系统前列。

      第三步,严格开展评审。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 今年以来,新乡市残联从全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机构评审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对辖区符合中残联和省残联有关项目实施机构要求,申请开展国家和省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康复试点机构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然后将通过评审的单位上报省残联批准。对已纳入试点和定点管理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新乡市残联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检查评级。

      通过确立评审专家、规范康复评审、严格开展评审这“三步走举措”,新乡市残联走出了一条康复试点和定点机构建设工作的新路子,并将进一步开拓思路、完善管理、健全机制,踏石留印做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