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森林公安局召开警衔管理工作座谈会
11月13日,全省森林公安警衔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座谈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分析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在警衔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形势,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明确努力方向。各省辖市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及政工干部参加座谈会,省局刘雪洁副局长参会并代表局党委作了讲话,对警衔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高度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警衔评授和管理工作。
二是要认真负责,严把关口。要严格落实公安部和国家局对调转任民警的年龄、学历及身份条件限制;要严格落实“双重管理”和“协管”规定;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调入、转任民警,必须经省森林公安局审批。警衔申报中要严格审核相关人员的材料,对有疑问的个人信息要对照干部档案逐项进行核实,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作为警衔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今后,凡是警衔申报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暂停该市警衔申报工作1年,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当地纪检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要建立公示制度和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警衔审核审批和变动情况,赋予民警对警衔变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建立集中会审制度,通过相互评查、相互交流,提高警衔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要完善工作程序,凡是涉及干部协管、警籍、警衔等业务工作的,须由单位逐级呈报,不得越权行事;要进一步完善政工信息系统,在上报警衔时必须通过政工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四是要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凡是因为警衔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政工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申报的,将顺延至下一季度办理。
会议强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要心中有戒尺,把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各级政工干部,要严格执行警衔政策,做到顾大局、讲原则、有底线。(河南省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