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平安大道叶庄桥、十二矿路口桥、高皇村桥、月台河桥、建设路1*4m盖板涵加固维修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平安大道叶庄桥、十二矿路口桥、高皇村桥、月台河桥、建设路1*4m盖板涵加固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平安大道叶庄桥、十二矿路口桥、高皇村桥、月台河桥、建设路1*4m盖板涵加固维修工程
采购编号:PZC2014-4463Ag-4112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境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6、项目概况:
对平安大道叶庄桥、十二矿路口桥、高皇村桥、月台河桥、建设路1*4m盖板涵的五座桥桥面铺装进行拆除后重新浇筑,对桥下淤泥垃圾进行清运;另外对叶庄桥、高皇村桥、月台河桥重新安装护栏;对十二矿路口桥、高皇村桥、1*4m盖板涵上部结构损坏的桥板进行更换。工程造价约为200万元。
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企业具有2012年以来 2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原件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1、2012、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8、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3】13号文件执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4年01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3)、若发现报名企业出现弄虚作假情况,招标人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1 日,每日上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2014 年 9 月 1 日18:00时
3、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
4、报名时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未能到场或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1813563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