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各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卫生局委托,就 平桥区各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平桥区各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编号:信平财【2014】2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之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许可证;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经销商需是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人);
5、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企业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7、投标企业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及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固定的经营销售场所;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及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如下: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15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1月15日15时
2、开标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卫生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7671693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80388
平台监督电话: 0376--636968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