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档案学会《关于举办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档案学会
关于转发中国档案学会
《关于举办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规范化
管理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省直各会员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和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推进档案事业改革创新,更好地帮助各级档案人员深入学习和掌握档案工作的最新法规、标准以及档案工作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切实提高各单位、各部门档案业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中国档案学会决定举办 “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内容转发你们,欢迎各单位档案人员积极参加。
要求:一、河南省档案学会由于工作冲突不再集体组织参会,参会人员根据国家学会的有关要求报名。
二、与会人员注意安全,遵守纪律。
三、报名时请将报名回执表报电子版省档案学会电子信箱一份([email protected]),以备掌握有关情况。
附:中国档案学会文件(中档学[2014]5号)
河南省档案学会
2014年3月24日
中国档案学会文件
中档学〔2014〕5号
关于举办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
规范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档案业务部门:
根据2013年12月召开的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和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从而推进档案事业改革创新的会议精神,更好地帮助各级档案人员深入学习和掌握档案工作的最新法规、标准以及档案工作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切实提高各单位、各部门档案业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中国档案学会决定举办 “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规范化管理培训班”。欢迎各单位档案人员参加。现将我会2014年3月—8月的培训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
1.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9号令、10号令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行政规章的解读
2.各门类、载体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二)各门类、载体档案的整理与编目的规范方法
1.文书材料的整理及编目
2.会计核算材料的分类、整理及编目
3.基建工程项目、设备、科研等科技文件材料的分类、整理及编目
4.人事材料的分类、整理及编目
5.声像材料的整理及编目
(三)档案(馆)室的日常保管工作
1.档案安全保管的任务与技术
2.档案库房和装具的基本要求及八防措施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四)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基本要求
(五)档案管理与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六)档案业务研讨、交流与答疑
二、培训对象
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各门类、载体的档案业务人员及分管领导。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广 州 3月29日-4月2日 第十期 青 岛 5月28日-6月01日
第二期 海 口 4月1日-4月5日 第十一期 兰 州 6月6日-6月10日
第三期 厦 门 4月8日-4月12日 第十二期 乌鲁木齐 6月9日-6月13日
第四期 桂 林 4月12日-4月16日 第十三期 银 川 7月5日-7月9日
第五期 昆 明 4月20日-4月24日 第十四期 呼和浩特 7月8日-7月12日
第六期 成 都 4月23日-4月27日 第十五期 昆 明 8月10日-8月14日
第七期 北 海 5月15日-5月19日 第十六期 成 都 8月13日-8月17日
第八期 深 圳 5月18日-5月22日 第十七期 乌鲁木齐 8月19日-8月23日
第九期 大 连 5月25日-5月29日 第十八期 成 都 8月22日-8月26日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专家讲授、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培训班拟邀请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和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专家、教授授课。
五、费用与证书
1.每人交培训费9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交。
2.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准备二寸照片1张,报到时交到会务组。
3.培训班结束后颁发中国档案学会结业证书。
六、其他事项
1.需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即可报名,并将报名回执表填好后提前传真至中国档案学会办公室。
2.各期培训班的具体报到地点及相关事项,待我会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在每期开班前10天用传真方式再行通知。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档案学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06号 邮编:100050
咨询电话:010-63020081 010-63018703(兼传真)
联 系 人:徐晓华 李 威 刘殿银(13901085053)
附:全国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规范化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档案学会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