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告官”案件异地管辖 群众胜诉率服判率大幅提高

10.08.2015  09:53

民告官”案件异地管辖,是河南省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行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推行异地管辖改革一年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大幅增加,群众胜诉率提高18%,一审服判率提高26%……8月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民告官”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纷纷点赞此项审判改革成效。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案件,因行政案件被告是行政机关,而法院人财物均受制于地方,行政审判长期面临行政机关的各种干预,群众对行政审判信心不足。为解决这个问题,2014年6月,省高院在全省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基层法院管辖的以县级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中级法院管辖的以省辖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和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等3类案件实行异地管辖。异地管辖的法院,按照“结对”或“推磨”两种方式确定。

省高院副院长袁永新介绍,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一年来,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985件,与2014年上半年同期相比增加39.2%;受理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2226件,与2014年上半年相比增加97.7%。群众胜诉率提高,一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异地管辖案件3638件,原告胜诉率为28.56%,比实行异地管辖改革前的2013年原告胜诉率10.18%高出18个百分点。同时,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提高到72.6%,与2014年的案件服判息诉率47%相比,提高了近26个百分点。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说,河南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能够排除地方对行政审判的不当干扰,对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这项改革举措符合中央推进司法改革的精神,人民群众欢迎,政府机关大力支持,让我们看到了推进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希望。

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说,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保护了当事人诉权,提高了原告胜诉率,降低了一审行政案件上诉率,取得了好的效果。这说明河南法院的改革前景广阔,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