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被征地农民喜领基本养老保险金
16.05.2017 03:2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栾川县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在栾川乡养子口村举行。该村19名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3亩)的被征地农民领取到了第一笔“失地”养老保险金。
“现在国家的政策真是好,老年人真是有福。以前每个月只能领养老金,想不到从今天开始,我每个月还能另外领到被征地养老金”在发放仪式上领到374元养老保险金的84岁老人杨建英笑着说。
栾川县因县城规划建设区域的扩大及交通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一批农民群众积极支持我县的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土地被征用。为了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更有保障,栾川县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从今年3月份开始,该县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被征地老人每月都能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据栾川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栾川乡养子口村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县国土局将审核确定的名单经所在村委会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将人员名册交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该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即征即保,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目前,栾川县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保险金工作已全面启动,下一步,该县将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好政策关、制度关和基金监督关,努力做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把这项工作办成农民群众得实惠的“惠民工程”。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6.05.2017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