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栾川县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项目结果公告

04.09.2014  16:53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栾川县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栾川县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项目

二、采购编号:LCCG【2014】035号

三、公告日期:2014年8月5日

四、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www.hnzbcg.org.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hngp.gov.cn )、《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五、招标单位:栾川县环境保护局

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招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4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整

评标地点:栾川县财政局会议室

评委会名单:张瑜乐      原鹏鸽      孙秀娟      王艳丽      端木天望

八、中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郑州乐水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 招标单位:栾川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9492316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661669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社保证明(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