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2016郑州市食品安全"标语由你来定!

15.07.2016  05:40

   中原网讯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发动群众,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扎实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大力推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开展食品安全周系列主题活动,倡导全民监督食品安全,全民参与食品安全。

  为了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现向全市征集“2016年郑州市食品安全标语”,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16年郑州市食品安全标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中原网

   三、征集范围

  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

   五、征集要求

  1.能准确、生动的表达《食品安全法》的主题内容,可适当结合法律法规;(如:拒绝、阻挠食品安全检查罚款2000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等)

  2.文字精炼,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

  3.主题宣传标语必须是原创,与《食品安全法》内容相契合,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六、作品递交方式

  1.通过 郑州食药监管”微信菜单“有奖征集”, 根据自动回复,留下您的创意标语;

  2.发送新浪微博话题 #郑州市食品安全周# + 您的标语 ,参与活动;

  3.发送您的标语至 活动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箱投稿要求:

  邮件主题:标语征集

  邮件正文:参赛标语,及您的姓名、联系方式

   七、评选及奖励

  1.活动期间,主办方将组织专业评审对投稿作品进行筛选;

  2.选定作品将通过电话或私信(微博)的形式联系中奖选手,若未取得联系将视作放弃参选;

   3.最终将评选出以下奖项:

  (1)2016年食品安全标语1则,应征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千元礼品大奖一份;

  (2)优秀标语20则,应征者将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八、特别说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获奖作品将通过电话或私信(微博)的形式联系投稿人,若未取得联系将视作放弃参选;

  3.参选作品如有雷同,将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投稿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5.投稿单位或个人在参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九、公布结果

  9月5日公布结果

  欢迎广大市民网友们积极参与,共同助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吧!

编辑:闫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