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柳青二支刘枣庄闸带桥和柳青一支常兴集桥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延津县柳青二支刘枣庄闸带桥和柳青一支常兴集桥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津县柳青二支刘枣庄闸带桥和柳青一支常兴集桥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工程地点已明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津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津县柳青二支刘枣庄闸带桥和柳青一支常兴集桥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112号
2.3 招标范围:维修柳青二支刘枣庄闸带桥和柳青一支常兴集桥(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企业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10月2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评标室(河南省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682125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585905
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市水利局:0373-2079602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