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柘城县双丰制衣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销号的函

07.12.2015  09:07
豫安委办督〔2015〕25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柘城县双丰制衣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申请销案摘牌的函》收悉。按照你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和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对柘城县双丰制衣厂“厂房已停止使用,可燃物品已清理完毕,生产设备整体搬迁”的验收结论,已符合重大隐患摘牌销号的相关要求。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豫安委〔2015〕23号)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办现依法依规对已完成消防重大隐患整改的柘城县双丰制衣厂予以摘牌销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 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