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军迷微信买枪获刑3年 构成不法买卖枪支罪【图】

16.08.2015  15:46

很多军事爱好者酷爱枪模,喜欢玩仿真枪。个人爱好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所购买的仿真枪经鉴定具有杀伤力、属于枪支,那就触犯了法律。近日,两名军迷因购买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一人被刑拘,一人获刑3年。

网络配图

>>案例一

4500元买两仿真枪获刑

8月12日下午两点半,45岁的于某被法警带上法庭。

检方指控称,2015年三四月间,被告人于某通过微信联系从杨某(已另案处理)处先后以人民币3500元的价格购买点38仿真手枪一支、以人民币1000余元的价格购买1905型仿真狙击步枪一支,并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支付,两次均在位于石景山某小区内杨某的住处进行交付。

2015年5月3日,于某被民警抓获,上述两支仿真枪均已被起获。经鉴定,两支仿真枪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属于枪支。

检方认为,应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追究于某的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至3年半。

于某当庭认罪,称购买仿真枪时并不知道是犯罪,他仅在家里玩仿真枪,没有带出去,没有危害他人和社会的动机,因此希望从轻处罚。

最终,石景山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3年。判决后,于某表示他需要再考虑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