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张鸿林:建议将验光和配镜费用纳入医保范围

22.01.2018  13:5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梁新翠 文图

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人们从远距离用眼时代进入近距离用眼时代,“低头族”随处可见,有调查显示,成人每天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看100-200次手机屏幕。越来越多的成年人因此长期处于眼睛视疲劳的亚健康状态。从近视矫正转变为近视预防是一个全民性的课题,也对眼镜店和医院配镜中心提出更高要求。

省政协委员张鸿林跟眼镜打了30多年的交道。他认为,应该考虑提升眼视光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大典》,眼视光技术人才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职业名称是“眼科医师”和“中医眼科医师”;一类是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属于技能人员,具体职业名称是“眼镜验光员”和“眼镜定配工”。眼镜零售业是标准的服务性行业。而用“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定义并称呼眼视光从业人员,明显的带有轻工业从业者的职业特征,让人误会这两个职业是仅仅围绕“眼镜”这一轻工业产品的专属人员,无法正确描述出眼视光从业人员为民众提供的并非产品制造而是眼视光验配服务的本质。建议将《职业分类大典》中的“眼镜验光员”和“眼镜定配工”修改成为“视光师”和“配镜师”。这样,民众更能直观地理解眼视光从业者提供的服务,从而信服“视光师”“配镜师”给他们制定的爱眼护眼的专家意见。

张鸿林还告诉记者 “一套标准的验光流程完成下来需要35-40分钟,如果近视患者都去公立医院验光的话就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国家倡导分级诊疗,大医院的眼科应该看更严重的眼部疾病。”张鸿林说:“根据相关规定,除了医院,医保卡只能在定点的药店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而且购买眼镜不在居民医保卡使用范围。”

为此,张鸿林呼吁河南出台地方性法规,提高眼镜零售行业准入标准,推广视光师、配镜师认证制度,规范眼镜店的经营,允许合乎条件的眼镜店开展散瞳验光,并可以用医保卡结算购买眼镜及相关眼视光药品,国家医保介入了,更多的商业保险机构也会关注和跟进的。“儿童不通过散瞳验光配出来的眼镜极易出现误差,对儿童眼睛的健康非常不利。此外,由于医保不能覆盖,很多人选择去网上选购眼镜,那样配的眼镜就更加不规范,最终还是影响健康。”

“可以将部分有实力的眼镜店整合成为医院眼科的附属验光中心,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医院眼科的压力,也能为市民提供方便。”张鸿林说。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