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剑昌:“布衣青天”赤心为民的传奇人生之一
他是一个百姓爱,媒体追,不法分子恨,举报干爹“六亲不认”,接受过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今日说法》《新闻会客厅》《3.15特别晚会》等栏目主持人敬一丹、崔永元、白岩松、王小丫、撒贝宁、王志、周游专访的新闻人物。
他曾拒收500万元好处费;不惧2000万元买人头;遭遇蹊跷车祸险丧性命;被人报复用啤酒瓶砸破脑袋;被对手告上法庭索赔1734万元……其反映的问题得到时任国家相关领导人批示。在为百姓维权之路上,死亡威胁与利益诱惑如影随行。
这些传奇故事的主角,就是被人们誉为“布衣青天”的杨剑昌,在深圳可谓家喻户晓,甚至还有老百姓亲切称他“杨青天”。他曾连任三届市人大代表,多年担任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主任,现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市场监管局”)一名刚退休的普通执法员,行政级别相当于副处级。
2019年1月11日,退休之后的杨剑昌(左)与好友、广东省湖北孝感商会筹委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曹良在深圳
2018年11月30日,深冬的鹏城,依然是阳光普照,温暖如春。
笔者在罗湖市场监管局一间办公室见到杨剑昌,他正埋头翻阅材料,还不时用笔做着记录。见有人来访,忙放下手头工作起身招呼。只见他头发花白,身材瘦弱,看上去像80岁的老人,穿一件旧衬衫,胸前还凸起一块。“这是心脏起搏器。”见笔者疑惑,他忙解释道。
“今年12月,老杨将满60岁,已临近退休,但他仍坚持按时上下班,从未休过一天工龄假和探亲假,就连周末也在走访调研,梳理笔记,还托人将材料打印出来,然后向上递交……”杨剑昌的同事怀着敬佩之情介绍说。
在杨剑昌30多年工龄中,绝大部分时间是在从事消费维权和市场监管工作。谈及过去与不法商家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惊险曲折经历,他犹如阵地上听到冲锋号的战士,精神为之一振,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那个没有硝烟的维权战场……
举报偷税丢饭碗,仍捐奖金两三万
1958年12月,杨剑昌出生于广东省五华县(原籍广东龙川县),从小受到革命思想的教育。父亲杨德忠解放前在农村私塾做教师,受中共地下党的影响,秘密参加了抗日东江纵队并担任地下交通员,为革命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从父亲那里,杨剑昌受到许多革命思想的熏陶。解放后,杨德忠多年当选基层人大代表,虽然他70多岁了,但仍经常为群众操劳办好事。父亲经常说,群众找我办事,说明群众信任我,我为人民讲真话、办实事、办好事是应该的。父亲病逝时,许多当地群众自发前来悼唁。父亲的言行给杨剑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从小就立下信念:做人——就要做为人民谋利益的人。
杨剑昌在未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之前,依旧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
杨剑昌的青少年时代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度过的。那时学校不学文化知识,但他从毛主席著作中,认真学习了张思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白求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老愚公顽强不屈不怕困难、雷锋时时处处为人民做好事的感人事迹,从小就播下了刚直不阿、为民请命、同情弱者的思想火种。
记得小时候,村里上学路上有一条小溪,溪河上没有小桥,学生上学过溪时要趟水而行,既不方便,也不安全。杨剑昌想:“雷锋为人民做了那么多好事,我也要为同学做些好事啊!”他就动手从溪边搬来一块块大石头,推到溪里将它们铺成一条小石桥,从此同学们再也不用脱掉鞋袜过河了。
后来,年轻的杨剑昌不管是到农场还是从事其他工作,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努力学习文化和科学技术知识,埋头苦干,成了农场和其他工作单位的技术骨干及先进人物。
1981年春,广东创办深圳经济特区的消息吸引了杨剑昌,他独自一人闯深圳来参加特区建设。起初,他在一家医院工作。上班不久,就发现医院一些角落时常有人利用麻袋装鹅毛、鸭毛夹带文物,甚至进行黄金走私。经过认真调查,他用笔名写成报告向公安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违法犯罪分子终于得到应有惩处。
消费者向杨剑昌(中)反映问题
“我在1988年以前,凡举报违法乱纪都是用笔名,1989年以后就开始用真名,直到现在。”杨剑昌说,“我所做的事都是正义的,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我也不怕打击报复……”
后来,杨剑昌又到他干爹开的一家装修公司工作,主管行政、业务、统计等,他仍然延续着疾恶如仇的性格。年终时,他在统计报表中发现公司的营业额上升到了几千万,利润增加到了几百万,可上交国家的税收却少得可怜,原来公司是做两套帐,蓄谋偷避国家税收。这一年,杨剑昌拿到的年终奖金比过去多了,但他一想到许多驻深单位和公司那样偷逃国家税款,内心就十分不安。
杨剑昌向干爹毫无保留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对方却不以为然。此前,公司不仅将杨剑昌及他老婆、孩子的户口转到深圳,还为他分了一套4室两厅的住房。“公司对我这么好,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到底是举报还是不举报,我思想斗争很激烈……”杨剑昌说,从站在国家和人民的立场来讲,我作为一个公民应该站出来举报,因为税收用于国家建设可以人人共享。
最后,他决定向公司的上级领导和深圳市纪委反映公司偷逃税金的违法情况。纪委领导对他表示支持,要他向税务局举报。
杨剑昌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了驻深单位和公司偷避税的情况后,引起国家审计署和财政部的高度重视,并派工作组进驻深圳近11个月,查处了不少驻深单位上百亿税款,包括其公司几百万元税金,税务局奖给他2.8万元,他立即捐给了华东地区遭受水灾的灾民。(而且1998年杨剑昌领到中消协等奖励的1万元,他也捐给了北京希望工程;2004年杨剑昌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文明市民标兵”的5000元奖励,他又一次捐给了深圳市青少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诚然,干爹非常不欢迎这样“六亲不认”的干儿子,“这小子完全是不知好歹,恩将仇报。”干爹愤愤不平地骂道。很快,他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成了下岗工人,还被强行赶出了宿舍,连个居住的地方都没了。“对此我毫不后悔。”杨剑昌说。
杨剑昌(右四)认真履职,带队检查整治罗湖区化妆品市场
1993年,在深圳市有关领导的鼎力支持下,杨剑昌被安排到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罗湖分局上班,随后被派往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住房问题也得以解决。
杨剑昌心情十分激动,心想工商分局派他到消委会是为消费者维权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人民的利益。
六元发夹跑七次,意义非凡钱小事
杨剑昌认为,从性质上讲,消费者的事无大小之分。他由原罗湖工商分局派到消委会工作后不久,一位女教师就拿着一个新买的断了弹簧的塑料红发夹找到他。这位老师说:“我前几天在友谊商城花6元钱买了这个发夹,第二天刚开始用,弹簧就断了,去了三次商城要他们赔退,他们就是不赔不退。”
杨剑昌听了很感动,这位老师为一个6元钱的发夹跑了三次商城,这不是老师小气,而是她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要是仅仅为了6元钱,连跑三次路的车费都不够。”
第二天,杨剑昌就与女教师来到这家商城,找到卖发夹的柜台。但营业员一口回绝:“货已出门,绝不能退。”杨剑昌去找商城经理,不巧经理没在。他一连找了七次才遇到那位经理。经理听了杨剑昌的诉说,深为他的精神所感动,当场拍板说:“你为她跑了七次,我赔她6个发夹,另外补偿她50元车费。”
当女教师从杨剑昌手中接过6个发夹和50元车费时,激动地说:“你为一个发夹跑了七次,真是为消费者维权不厌其烦啊!”杨剑昌说:“这不过是一桩小事,不足挂齿。”此事让这位教师感动了很久,后来她花80多元钱做了一面锦旗送到杨剑昌的办公室,以表示自己对他的感激之情。
“布衣青天”杨剑昌接待群众来访
杨剑昌说:“这位教师虽然感谢的是我,但她内心一定会感激我们的党和政府,因为我是一名公务员。我既然拿着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就有责任有义务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我只是个小人物,但天生犟脾气,从小就喜欢打抱不平,眼里揉不得沙子,见到不公平的事就会怒从心头起,不站出来主持公道就觉得心里堵得慌。”杨剑昌这样解释他选择做一名“维权斗士”的缘由,“我父亲一直这样告诉我们兄弟姐妹:群众有事找到我,说明他们信任我,就不能辜负这份信任之情;我忠诚奉献,为民讲真话、办实事、办好事,不论是现在和将来,社会和人民都是不会忘记的。所以我希望像父亲一样为民办事。”
工作没多久,杨剑昌又接待了这样一对年轻夫妇。丈夫说:“一个多月前,我们在东门一家大商场,用2万多元买了部‘画中画’的大彩电。不到一个月,便只有声音没有图像了。送回商场修了好几次也没修好,他们说这种进口货国内没有零件……”妻子插话道:“我们要他们退钱,他们不给退;要他们给换一台,说是没有这样的货了。难道我们这2万多元就这样白扔了?”杨剑昌听完后忙说:“别急,明天我与你们一起去商场交涉。”
杨剑昌工作十分繁忙,由于电话太多,他不得不两部座机同时接听
次日上午,杨剑昌来到商场,找部门经理,先是说法,后是说理,再接着说情,说得头头是道,入情入理。经理被他说服打动了:“难得有你这样热心为消费者的人,就冲你这种精神也要为他们换一台。”临别之时,经理还特意叮嘱杨剑昌:“你明天叫他们夫妇马上来换。”
假冒产品夺人命,机智维权官司赢
在消费维权的工作岗位上,杨剑昌时常对人说:消费者群体是最大的群体,人生在世都离不开消费,消费者的权益就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为消费者的权益去奔走呼喊,就是保护了人民的利益。
几年前,时任辽宁省抚顺市某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正处级干部侯先生,千里迢迢从东北来深圳找到杨剑昌。
侯先生已是年近花甲,他在办公室见到杨剑昌时,流着泪水紧紧握住他的手说:“今天您可要为我做主,尽力帮助解决我女儿因热水器中毒而死的事啊!”他见侯先生一脸悲戚,就安慰说;“只要我能办到的事,我一定会尽力办,现在关键是要取得证据啊!”
原来,侯先生的爱女当年10月在深圳结婚成家,她同丈夫去一家商店买了一台热水器,直到11月中旬才开始使用。可是第一次使用时,侯先生的女儿就在浴室里因煤气中毒身亡。女儿辽宁大学毕业才26岁,正是花样年华,刚开始新婚生活。
小两口没经验,买热水器时没叫商店开发票,也没要个保修卡。现在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商场会不会承认、肯不肯承担责任呢?杨剑昌暗自思忖,心里也没底。
杨剑昌(左)和同事研究投诉材料
第二天,杨剑昌来到这家商店,走到柜台前跟店主搭话:“我们是消委会的,是来了解热水器质量情况的!”他指着侯先生的女婿对店主说,“这位先生10月份在这里买了台热水器,打不着火,不知是热水器质量问题还是没有安装好,我们与他来了解一下。”店主听了无所谓地说:“质量不好可以换,安装不好我可以派人再去安装。”
他见店老板没有疑心,便顺势要求说:“这样好不好,今天我们还要上班,你写个条子,说明他的热水器是在你这儿买的,过几天他有空了,再请你们去他家检查重装。”店老板说:“我卖的热水器当然我会负责,但我和妻子都不会写字。”杨剑昌问:“你家里还有谁会写字?能不能叫个人来写写?”老板说:“我弟弟、我儿子都会写字,我这就叫他们过来写。”
不一会儿,老板的弟弟和儿子都赶到店里来了。杨剑昌一番话解除了老板弟弟的顾虑,最后终于让他写了纸条并盖上了印章,说明热水器是在他们店里购买、并由商家上门安装的,如有什么质量或安装问题,他们会负责到底。
取得关键的证据后,杨剑昌叫侯先生请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热水器。市质监局接诉后认为,这个热水器是广东中山某镇出品的,他们无权检验,要到省里去检验。
2005年8月,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接访室正式挂牌
侯先生只得又来找杨剑昌,他立即打电话给广东省消委会等有关部门,请他们出具证明,协助侯先生到省质监局检验。后来,全国“打假办”会同广东“打假办”一起,顺藤摸瓜,迅速在中山某镇端掉了这个冒牌造假热水器地下工厂,没收了同类冒牌热水器280多台。
厂家端掉了,商家查抄了,假冒伪劣热水器害死人的证据确凿了。在杨剑昌等人的支持下,侯先生依法将厂家、商家一并告上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经过法官们的艰苦努力,侯先生终于得到了28万多元的经济赔偿。
摔伤协调赔三万,川妹跪谢泪始干
一天上午,一个姑娘扶着一位吊着绷带的老大爷走进杨剑昌的办公室。她说:“我姓宋,今年1月22日,我爸妈去一家酒楼喝早茶。谁知道这酒楼地板上有很多油污,我爸没走几步就摔倒在地不省人事了。我们立即叫车将我爸送到医院,经医院及时抢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可这手摔成了粉碎性骨折,残废了。我们要酒楼赔钱,酒楼不给。”
杨剑昌听完他们的叙述与诉求后,安慰老大爷说:“这事我们一定会尽快办理,到时请你们积极配合,请留下联络电话。”杨剑昌觉得这是个新问题:客人在酒楼不小心摔伤的投诉案还是第一宗。酒楼要不要负责赔偿呢?他翻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真看了一遍,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商家有责任对消费者的安全负责。宋大爷是因酒楼地板油污滑倒而摔伤的,酒楼理应给予合理的赔偿。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接访室挂牌之后,常常被围得水泄不通
第二天,杨剑昌约了宋小姐一起来到这家酒楼。杨剑昌说:“经理先生,关于宋小姐父亲在酒楼摔伤一事,现在谁都不容易,因此我提出3万元赔偿建议供你们双方参考。”杨剑昌说:“你们如果不同意赔3万元,对方可要求赔20万元呐。酒楼不赔,他们不服,弄到法院去打官司,你们酒楼生意还怎么做?”经理沉思片刻终于说:“3万就3万吧,还请您多做对方的工作。”第三天,酒楼派人送来3万元现金,宋大爷也叫人来将钱领了,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对此调解结果,宋小姐非常满意,她给杨剑昌打电话,非要请他吃饭以示谢意,杨剑昌说:“你对处理结果的认可,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消协最好的感谢!”
在杨剑昌身上,像这样为消费者办事不图报酬的事是数不清的:有个川妹子因为杨剑昌为她争回了26万元因消费引起伤害的损失赔偿,左打听右打听,提着一大袋水果、燕窝、花旗参茶,还有一个好几斤重的麻辣火腿,终于寻到杨剑昌的家门。
他本想闭门谢客,但听说客人是千里迢迢从四川来的,又觉得不见太不近人情,于是开了门。杨剑昌说:“我只是个罗湖工商分局派到消委会的工作人员,为消费者讨回公道是我的天职,你们的心意我可以领,但礼品还得全部拿回去。”川妹子听后竟跪下了,她说:“这点小小礼物只是表示一下我们的心意,您不收下我就不起来……”川妹子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杨剑昌在接访室接待群众和媒体
杨剑昌犯难了:收吧,打破了自己从不收礼的惯例;不收吧,川妹子哭着跪着硬是不起来。他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说:“这样吧,既然您的亲属这么老远从四川带来火腿,我就收下这件四川特产,其它东西请您带回去。”
“为表示礼尚往来,我这里有包我家乡产的茶叶,送给您亲属请带回去,让您家乡的父母也尝尝我们广东的茶叶。”川妹子听了,感动得直流泪。
五百万元遭拒收,两千万元买人头
1997年8月中旬的一天早晨,上百名群情激愤的消费者潮水般涌进了原深圳市工商局罗湖分局,人们高喊着:“还我血汗钱,消委会要为我们讨回公道……”声讨深圳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明公司”)及关联企业的欺诈行径。
在有关部门决定由杨剑昌牵头调查此案后,他当即表示:“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把‘泰明’、‘粤民’、‘广客隆’查个水落石出。”
杨剑昌受命后立即着手调查。随着案情的显露,他的心情却像铅块一样沉重。因为这是一个涉及诈骗金额20亿元的大案,情况十分严重,被骗的消费者及投资者成千上万。此案如果处理得不好,很可能危及深圳市的社会稳定。
消费投诉者拉着杨剑昌的手,跪求“杨青天”为她们做主伸张正义
泰明公司的老板彭氏兄弟二人原籍广东,上世纪90年代移居香港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回深圳后又开了泰明公司,其中“粤民”和“广客隆”是其在深圳开设的两家百货公司。
彭氏兄弟二人精心设计了一次又一次的大骗局:泰明公司在深圳上世纪80年代标志性建筑——国贸大厦搞泰明广场商铺招租,“粤民”公司则在邻近国贸的黄金宝地——东门开设大型百货商场,“广客隆”则在宝安中心区域活动。
这3家公司一唱一和,在各种媒体上大做广告,鼓吹第1年免租金,第2年至第9年月租仅100元,每月几百元就能当老板,而当时国贸商场的市场行情是月租每平方米800元左右。不仅如此,他们还打出诸多欺骗性广告,大张旗鼓地销售购物卡、会员卡,使许多不明真相的百姓受骗。
随着彭氏兄弟铺天盖地的广告,“炒股票不如炒国贸商铺”的说法在深圳、广东乃至全国传扬开了,人们像当年听说深圳公开发行股票一样蜂拥而至。申请登记租铺位的前一天晚上,各地投资者1000多人就在国贸商场排起了长龙。
登记的第一天,1600多张《认租表》被一抢而空。第二天,3000多张《认租表》又被一抢而空。仅两天就卖出了5000多张,每张定金是2万元。这样,整整1个亿就进了彭氏兄弟的腰包。而在市场上,《认租表》又被炒到了6万元一张。
杨剑昌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讲述为百姓进行消费维权的故事
“深圳天上掉馅饼了!”随着大批的《认租表》卖出,巨额的钞票流进了彭氏兄弟的“黑洞”。而在国贸商场的紧邻,“粤民”百货及宝安“广客隆”又开始了出售购物卡和会员卡的骗局。
“天上掉馅饼,地上出骗子!”密切关注此事的杨剑昌,当时就看出了其中有诈,他曾多次在同事们面前做出过这样的判断。果然几个月过去了,泰明公司还没有开始装修商场,交了租金的投资者更找不到自己的铺位。而“粤民”和“广客隆”百货公司,此时也都收了供货商几千万元货款和消费者几千万元购物卡及会员卡费,但管理人员却卷款逃走了。
一个大大的肥皂泡被吹破,人们这才发觉上当了。于是受害者到市里有关部门投诉,还有人扬言“如解决不了就上街闹事。”杨剑昌更是焦急万分,他顶着烈日到处奔波调查此事。
经过多日的了解,终于查到了彭氏兄弟行骗的证据。泰明公司在国贸大厦实有物业只有600多平方米,而且已抵押给了银行,但他们却在广告、合同上吹嘘有1万8千平方米,实际上一个租户还分不到1平方米。
于是,杨剑昌连夜将调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决心彻底揭出这一窝骗子。但是,材料上报有关部门后,却久久没有消息,这令杨剑昌十分纳闷。
原来,他的对手并不是寻常的骗子,彭氏兄弟在骗钱的同时,又用手中的金钱为自己寻找保护伞,买来一个又一个“政治”光环。但这些并没有吓倒杨剑昌,他想起了消费者对他的信任:“老杨,你可不要给权贵们吓倒了啊!”于是他迅速向新闻媒体公开了彭氏兄弟的欺诈行径。其间也有人劝他“不要拿鸡蛋碰石头”。
但这帮骗子并不甘心自己被揭发,彭氏兄弟曾夸口,他们可“用钱买金砖砸破杨剑昌的头”,因为对手不甘心输在杨剑昌这样一个“小人物”手里。于是,他们用尽了一个又一个计谋。
《南方都市报》专访杨剑昌报道
曾有人带着两名美女来局里拉关系,碰了壁后,又通过熟人告诉杨剑昌,如果他不管这件事,就可以给他500万元好处费。但杨剑昌对此的答复是:“我绝不为钱低头弯腰,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与他们斗下去。”于是,骗子又来了硬的。
一天,杨剑昌突然接到一个恶毒的电话:“你给老子小心点,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泰明公司准备花2000万元买你的人头……”杨剑昌听了镇定地回答:“我一个平民的头值2000万元?好啊,有本事你们就来取吧!”随后,杨剑昌将调查情况通过媒体披露,以此揭穿泰明公司欺诈行径。
将军义愤匡正义,报告直呈朱镕基
杨剑昌看似身材瘦弱,实则铮铮铁骨,侠肝义胆,他软硬不吃泰明公司那一套。
1997年12月,泰明公司恼羞成怒,将杨剑昌推上被告席,说他在媒体刊发新闻报道侵犯了该公司名誉权,要他赔偿1734万元,这成了当时轰动全国的大案。
“这1734万元的天文数字,仅靠工薪阶层和两袖清风的收入,我即使600年不吃不喝再搭上子孙8代也赔不清啊!”杨剑昌幽默地告诉笔者。但事实上,这次诉讼的确给了他巨大的压力。更让他感到难受的是,妻儿子女也经常受到威胁恐吓。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奥一网”开接访专栏,《南方都市报》进行报道
究竟是泰明公司以经营活动欺诈老百姓,被消委会工作人员杨剑昌调查揭露了,还是杨剑昌真的侵了权?当时舆论纷纭,莫衷一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对此案极为关注。
珠三角地区某民营企业作为供货商,被泰明公司控股的“粤民”百货公司骗去70万元,其负责人黄先生对诈骗行径深恶痛绝,他坚决支持杨剑昌跟泰明公司斗到底。黄先生告诉杨剑昌:“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叫何乃明,是军队的全国人大代表,你去找他,让他帮助你到全国人大反映情况。”
1999年3月,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相关国有商业银行199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也发现了泰明公司案件线索,遂对此案一追到底。期间,为配合审计工作,杨剑昌将调查到的情况向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进行了通报。
此时,何乃明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当时杨剑昌也出差在北京。杨剑昌打电话给何乃明,请他帮忙把揭露“泰明”、“粤民”欺诈群众数亿元的材料递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一天上午的小组讨论会上,何乃明对小组召集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黄玉章中将说:“有杨剑昌这样一个人,为群众揭露骗子,自己却惹上了千万元官司。他要向全国人大投诉。黄将军,您能不能见他一下?5分钟、10分钟都行,鼓励他一下也好哇!”“好啊,那我下午抽时间见见他。”嫉恶如仇的黄将军就这样爽快地答应了。
第八、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黄玉章中将(左)关键时刻支持杨剑昌
那天下午,黄将军在下榻的京西宾馆听取杨剑昌汇报整整3个小时。他对杨剑昌反映的情况极为震惊:“泰明公司真是胆大妄为,目无国法,不严惩不足以谢天下……”黄将军说:“你回去后抓紧时间,把最重要的数字和材料整理出来迅速寄给我,包括相关证据,我一定亲自把这些材料呈报到中央领导手中。”
从北京回深圳后,杨剑昌就将不断调查取得的有关彭氏兄弟逃税、骗贷一案的材料和证据,都按要求寄给了黄将军。
在一次会议间隙,黄将军亲自把杨剑昌的举报材料呈报给了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从此“泰明案”引起中央高度警觉和特别关注。“当时朱镕基同志看材料时,脸色铁青,眉头紧锁……”黄将军后来向笔者谈及此事,对当时的情景依然记忆犹新。
同年7月中旬,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领导赴京,将“泰明案”向审计署专题汇报。审计署迅速以《审计要情》19号上报国务院,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这份简报上批示“彻查严办”,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批示“骇人听闻,必须立即查办”。此案移送公安部,由深圳市公安局作为特大金融诈骗案立案查处。
2000年,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又在对某国有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的审计中,查出彭氏兄弟的海怀房地产公司特大骗贷案9000万元,国务院领导人批示后,移送深圳市公安局并案查处。
浩然天地,正气长存。泰明公司作恶多端,天怒人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齐上阵,纷纷揭露“泰明”、“粤民”、“广客隆”的诈骗丑恶面目,报道杨剑昌护法维权的英雄事迹。党和人民群众的强大力量,以摧枯拉朽之势,荡涤着一切污泥浊水和世俗沉沙,泰明公司顷刻间土崩瓦解。
时任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与杨剑昌(左)亲切交谈
2000年1月28日,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要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宣判:泰明败诉,杨剑昌胜诉。这桩因揭露诈骗20亿元,被对手起诉赔偿1734万元的名誉侵权大案;这场历时近3年、波澜起伏的旷世诉讼,终于以杨剑昌的胜利而告终。
2000年6月16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以《被告杨剑昌》为题,播出主持人王志对他的专访。
央视在节目中介绍说:“轰动全国、长达30个月之久的深圳消委会干部杨剑昌名誉侵权案宣告结束,被告杨剑昌最终胜诉。这场官司之所以引人关注,不仅在于被深圳人称为“护法英雄”的杨剑昌居然当了被告,并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734万元,创下了我国名誉侵权案的最高标的,而且整个过程惊心动魄、一波三折,令人感慨。”
节目播出当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即接到43个电话,观众们纷纷向杨剑昌表示敬意、向编导表示谢意,感谢节目让他们看到了中央反腐败的希望。
湖南长沙一位姓李的女士说:“看了节目很感慨,很心酸,也很振奋;以前总觉得社会很黑暗,坏人太多,你们的节目让我看到了希望……应该奖励杨剑昌。”
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王小丫专访杨剑昌后合影
2000年12月29日晚,全国普法办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系列法制节目《法律改变命运》最后一集,在央视知名品牌栏目《今日说法》重磅推出,央视主持人撒贝宁对杨剑昌进行了专访。(胡振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