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安东来我院作《立法问题略议》专题报告

18.10.2017  11:46
会场
院党委书记魏一明主持会议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安东作专题报告
  10月17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安东来我院作《立法问题略议》专题报告。报告由我院党委书记魏一明主持,我院院长张占仓、副院长袁凯声出席,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报告从三个部分阐述我国立法问题,安东首先阐释了我国的立法体制及特点,他认为我国的立法体制具有立法主体一元众多、立法权限层级分明、奉行法律适用效力阶位原则三个特点。其次,探讨了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他认为成就主要体现在依法治国理念得以确立,“加强立法,推进法治”成为党和国家一贯指导思想;扩大全国人大委员会的立法权限,规定了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赋予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机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赋予了设区的市地立法权,立法体制得到改革完善;民主科学立法机制得以实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立法理念存在法律工具主义倾向,立法机制存在不合理环节,“部门立法”情况普遍存在。最后,他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思考,一是要切实更新立法理念,二是要着力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三是要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立法,四要加强立法工作者能力建设。      两个半小时的学术报告让现场同志对我国的立法体制有了系统的了解,魏一明认为安东副主任对我国立法问题的总结即明了又深刻,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性,其研究方法给社科研究工作带来了方式和方法的启迪。





  摄影:谭勇
责任编辑:沐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