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老两口因车祸失去儿子看孙儿遭拒状告儿媳
05.11.2015 09:45
本文来源: 新浪河南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见习记者 崔学风)11月3日一大早,杞县法院干警们像往常一样来到单位上班,正在这时,法院门口忽然响起了锣鼓和鞭炮声,一位老汉将一面“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执行局法官王洪湾的手中。
老汉叫赵峰,是杞县官庄乡冢丘村的一位村民,半年前,因为共有纠纷一案,其和老伴儿将儿媳赵丽告上法庭。原来,2012年,赵峰的二儿子赵军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获取赔偿款29万元,其中3万元由赵峰拿去支付抢救及埋葬赵军的费用,下余26万元由赵丽存放。赵军与赵丽育有二女,均未成年,由赵丽直接抚养。2013年10月赵丽将两个女儿带回娘家,后赵峰去看望两个孙女时遭到拒绝。
赵峰与老伴儿非但要承受失子之痛,连探望孙女的权利也被剥夺,且没有得到法定的赔偿和精神抚慰金,为维护权益,2015年4月,赵峰和老伴儿将儿媳赵丽告上法庭。法院在查明情况后依法办理,于2015年6月判决赵丽给付赵峰及其老伴儿除之前已支付的3万元外剩余的6万多元分割款。
但赵丽却在判决书下发后拒不执行,赵峰无奈向法院执行局提出申请。执行法官王洪湾先后多次来到赵丽家中,却均未见到赵丽本人,赵丽父母也均不听执行法官的劝告,拒不给付赵峰夫妻应得的赔偿。执行法官在多次打听查问后,终于在开封找到赵丽并对其进行依法拘留。
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依然不断地为赵丽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耐心为其分析利害关系。终于在王洪湾法官的不断劝说下,赵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其父母将款项送到了法院。
本文来源: 新浪河南
05.11.2015 09:45
省残联举行全省残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图为省残联举行全省残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残疾人联合会
全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现场会在三门峡召开
图为全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暨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