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经济作物推广站关于杞县2014年花生良种繁育项目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杞县经济作物推广站委托,对杞县2014年花生良种繁育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杞县2014年花生良种繁育项目
二、项目编号:HNXWKF-2015-001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约65万元)
四、采购货物名称及标段划分::
第三标段: 豫大6号品种,5.94万公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
2、须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种子经营许可证、田间检验合格证明(经销商提供该项厂商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经销商提供该项厂商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经销商提供该项厂商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4、投标人携带: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1-28987099)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六、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出售
1、 发售时间: 2015 年 2 月 10日至 2015年 2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2 :00 ,下午 14:00至 17 :00。
2、 发售地点: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二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6)种子经营许可证(7)田间检验合格证明(8)产地检疫合格证明(9)产品质量合格证明(10)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注:(7)、(8)、(9)项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该项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厂商公章。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报名时留存的投标人资料不作评标使用。
购买招标文件时对投标人资格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投标资格的最终认定,开标时将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验。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1%取整提交,资信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10%取整提交,投标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两个账号任选一个)。
投标保证金;
第三标段:陆仟伍佰元整
资信保证金:
第三标段:陆万伍仟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3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经济作物推广站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781149660 联系方式:0371-2597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