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杞县付集镇(五里井—板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杞县付集镇(五里井—板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已由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汴发改投资[2012]64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杞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杞县交通运输局 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杞县付集镇(五里井—板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1.2 招标编号:XCZB05-1407006
1.3 投资 额:约800万元
1.4 建设地点:杞县境内(五里井至板木)
1.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6 工程质量:合格
1.7 标段划分:未划分标段
1.8 招标范围:设计标准三级公路,路基宽9米,路面宽7米,路面结构为22cmC30水泥砼+22Cm8%水泥稳定土,全长10公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建造师证贰级及以上资质(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的内容。
2.2 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联系电话:0371-28987099)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2.3 投标人在河南省公路最新一次(暂为第九次)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未被列入D级。
2.4 投标申请人是外省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办理进豫备案并领取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报名。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请于2014年7月 9 日至2014年7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楼报名一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3.2 报名时需携带:
投标人授权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进豫备案手续(仅外省企业需要)等原件参加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以上资料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投标人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3.3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售价 10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3.6 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取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开封市商业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3.7 是否邮购招标文件: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 7 月 30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 7 月 30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届时投标人法人代表应持法人代表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拟定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核验身份;法人代表和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β值系数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5378058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联 系 人:杜先生、王女士
电 话:0371-23656588
电 子 邮 件:[email protected]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