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村民住宅有望领房产证 只能建3层以下

05.09.2014  13:39
按照“意见稿”,村民住宅不应超过300平方米。

  阅读提示|村民一般只能建3层以下住宅,建筑面积不能大于300平方米;村民将原有住房卖给他人或者改成经营场所,不能再建房……昨天,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南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已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据介绍,河南省力争用3到5年时间,完成全省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发证工作,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依据。       

  □记者王磊文白周峰摄影

   村民一般只能建3层以下住宅

  根据“意见稿”,村民个人建房一般只能建设限额以下住宅。啥叫“限额以下住宅”?省住建厅一位负责人解释,3层(含3层)以下以及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为限额以下住宅。

  “今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参与该“意见稿”制定的住建系统知情人士介绍,如果村民想在原有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那么他的原有宅基地将被村委会收回。这位知情人士说,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售、赠与他人,或者将原有住房改为经营场所,或者已参加集体建房,再申请建房的,一律不予批准。

   符合条件的村民住宅可发证

  “意见稿”中明确,村民建房应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建房。

  “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给村民的房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打下基础。”河南省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如果村民按照本规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可以依法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我省将力争用3到5年时间,完成全省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发证工作,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依据。“房屋确权登记后,可以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帮助农民发家致富。”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进京说。

  可以用3种方式提意见、建议

  ·单位和个人在2014年9月15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书面意见传真至:0371-68080866

  ·通过信函邮寄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2111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邮编: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