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挪用1.19亿元:为民服务“末梢”岂能“坏死”?
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新媒体专电 村会计挪用1.19亿元:为民服务“末梢”岂能“坏死”?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潘林青 陈弘毅
10日发布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部分“小官巨腐”问题,比如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
一名村会计竟能挪用资金上亿元,恐怕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其实,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都曾出现“小官大贪”“小官巨腐”现象。比如,曾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的肖绍祥,被提起公诉时仅涉嫌贪污行为一项涉及的数额就高达1400余万元;今年7月,南京溧水区永阳镇原副镇长张健因在职期间贪污农业项目专项补助588万元被判刑……
这些“小官巨腐”现象说明,腐败不分职务高低、权力大小,只要是理想信念丧失、贪腐之心蠢动、监督问责缺位,再“小”的干部也能闯出“大祸”,再“小”的干部也能变成“大害”。因此,在监督上也别“不把村官当干部”,要更加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在现实中,“苍蝇”的危害不容小视,“小官”贪腐的危害不亚于“大官”。因为落实中央各项惠民政策,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就是千千万万的基层干部,他们的言行,代表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他们的举动,直接决定了中央惠民政策能否顺利落实到位。
客观来讲,我国绝大多数基层干部都是好的,他们在基层兢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但是,一旦出现了某些“小官大贪”,就意味着党和国家为民服务的一些“末梢”已经坏死,一方百姓不仅难以接受“上面”的养分,而且可能受到“毒害”,发生“病变”。
为民服务“末梢”岂能“坏死”?在治理“小官巨腐”问题上,除了要加强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外,还应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打击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基层议事、决策、公开等方面的制度,不断深化基层事务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最终让“小官”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
编辑:袁连贺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