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疗机构正常开诊,疫情期间看病就医有保障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就医保障,郑州市卫生健康委采取3个方面措施,满足群众日常医疗服务需求,现将相关情况向广大市民朋友通报如下。
一、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正常开诊
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接诊,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就医绿色通道。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疫情期间在原就诊医院诊疗服务不中断。慢性病、老年患者,视患者病情,处方用量可延长至12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已开通公布24小时健康咨询热线,为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以及需拔除引流管、换药、拆线等患者,提供常规诊疗及药品配送服务。
二、开展预约诊疗和互联网“云”诊疗服务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除急诊外所有普通门诊、发热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病人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康复等服务。
三、保障好四类患者就医需求
针对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实际,着眼群众就医需求,下面重点就4类患者就医渠道和流程提示如下。
(一)高风险区患者
高风险区有就医需求的群众,要及时与所在社区(村)联系。各区县(市)要安排专车落实“点对点”全程闭环接送。送医前,社区(村)要与医疗机构联系,需要携带《郑州市疫情风险人员就医转诊单》,与医疗机构接诊人员做好当面交接;就医结束,及时安排专车接回。患者及转运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转运车辆要做好消毒消杀。
需外出就医的急危重症患者,可由患者家属或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指挥中心调派救护车,按就近、就急原则,及时转运至有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
(二)集中隔离点患者
集中隔离点要加强医护人员、抢救设备设施及药品配备,为隔离管控人员提供常规医疗服务保障。需外出就医的急危重症患者,可由患者家属或驻点工作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指挥中心调派救护车,按就近、就急原则,及时转运至有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非急危重症患者由隔离点联系就近医疗机构就医,并安排专用车辆接送,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三)“绿码”患者
原则上建议就近就医,减少跨区域流动,凭社区(村)开具《自行就医证明》可在区域内有相关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落实从“家到医院——医院到家”“两点一线”要求,不在其他区域逗留。发生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昏迷、高热急症、急产等急危重症情况,需紧急送医的,可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急救指挥中心调派救护车接诊。
(四)“非绿码”特殊患者
孕产妇及新生儿:需要医疗保健服务的,可通过郑好办app→疫情防控专区的孕产妇→新生儿绿色通道,进行孕期保健咨询、预约就诊;选择疫情防控区域、孕产妇症状、新生儿症状、录入孕周、病情等信息后提交请求即可。
精神障碍人员:有需求时可拨打郑州市12320健康服务热线、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24小时心理服务热线电话55622625、89812345、967886。需住院治疗的,由公安部门协助患者家属进行转运,城区的转运至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县(市)的转运至当地设有精神科病房的医院。
医疗机构应进一步提升发热门诊和急诊科收治能力,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同步进行。为孕产妇、老年人、儿童设立就诊绿色通道,提供人性化服务;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进入医疗机构可免予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环境消杀、业务用房紧张、抗原阳性或无核酸检测结果等原因,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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