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机房软硬件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28.11.2014  00:31

招标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4-2252

1、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审计厅 委托,就 河南省审计厅机房软硬件设备更换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 2014 11 27 日— 2014 12 03 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郑州市优胜南路国奥大厦22层招标部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不邮寄出售),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定于 2014 12 18 9:30 (北京时间),在 郑州桃李园酒店一楼第二会议室(东三街与丰产路交叉口) 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机房软硬件设备更换项目。二标段为:机房消防设备更换项目。

5、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一标段: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各项规定;

(二)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证书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四)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五)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六)投标人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七)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各项规定;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规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1000万元);

(五)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以来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主要指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的机房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至少提供两个;

(六)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七)投标人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八)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不良记录证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投标;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招标公告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审计厅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5648069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国奥大厦22层招标部

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0371-5502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