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11.05.2016  19:31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用植物油、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等4类食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样品391批次,不合格的样品10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安阳市北关区味来副食店销售的1批次绿茶瓜子和1批次咸南瓜子检出二氧化硫、1批次洽洽味瓜子检出糖精钠超标;郑州市管城区永乐炒瓜子加工小作坊生产的1批次鑫鸽多味瓜子、1批次五香瓜子检出糖精钠超标;郑州市管城区顶新炒瓜子加工小作坊生产的1批次西瓜籽(五香)、郑州市管城区福康瓜子加工小作坊生产的1批次龙祥西瓜子、郑州市管城区开门红瓜子加工小作坊生产的1批次多味葵花子、新郑市龙湖镇顺心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葵瓜子、新郑市龙湖镇顺源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五香葵瓜子检出糖精钠超标。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市、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511.xls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511.xls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