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在以省慈善总会为代表的各级慈善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慈善事业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大好局面。在《慈善法》实施一周年、9月5日第二个“中华慈善日”到来之际,就读者关心的一些慈善方面的话题,本报记者专访了省慈善总会负责同志。
问:《慈善法》颁布实施之后,宣传《慈善法》是各级慈善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请问,一年来省慈善总会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慈善法》颁布实施,为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引领、法律规范和法治保障。爱心需要法律呵护,行善需要依法而行,只有坚持“依法治善、依法行善”,慈善事业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基于这一认识,省慈善总会一直把宣传《慈善法》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常抓不懈。
一年来,我们在加强内部学习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慈善法》学习宣传活动。我们举办全省慈善会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邀请直接参与《慈善法》起草和修改的专家授课。我们召开河南省民营企业家代表学习贯彻《慈善法》座谈会,让民营企业家畅谈学习《慈善法》、投身慈善的心得体会。我们还与中华慈善总会等联合举办首届周口国际慈善马拉松赛,同时还开展了“中华慈善日·河南在行动”省会群众广场庆祝活动、中小学生慈善征文大赛、庆祝《慈善法》实施一周年书画名家慈善邀请展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今天,又与河南日报联手,拉开了《慈善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的大幕。通过这些活动和广泛的宣传,普及了《慈善法》知识,传播了“全民慈善”“人人可慈善”的理念,在中原大地掀起了依法行善、依法治善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弘扬慈善文化,增强公众慈善意识,激发全社会义行善举的热情,助力全省脱贫攻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问:《慈善法》实施之后,给我省慈善事业带来了哪些影响和改变?
答:《慈善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慈善事业的基础性法律。一年来,我会和全省各级慈善会坚持以《慈善法》为指导,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全省慈善事业发展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慈善事业发展。2016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润儿等领导同志都对省慈善总会的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对“依法依规募集资金,规范运作办好慈善”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副书记王炯,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素萍等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亲自参加省慈善总会举办的慈善助学、慈善宣传和募捐等慈善活动。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对慈善工作非常重视,几次到省慈善总会调研指导工作,多次参加和主持省慈善总会的重要会议。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推动,省领导的勉励指导,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为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二是慈善组织网络不断健全。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都成立了市级慈善总会,9个省直管县(市)、128个县(市、区)成立了慈善会。全省联动、上下衔接的省、市、县、乡四级慈善会网络架构已经形成,慈善事业已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
三是全民慈善氛围日渐浓厚。全省各地通过与媒体联合组织策划慈善活动、合办慈善栏目、建立慈善网站、开办慈善专刊等方式,积极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问:慈善组织的重点工作,说到底就是募捐救助。请您介绍一下,一年来省慈善总会在募捐救助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慈善法》实施以来,省慈善总会按照《慈善法》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民政厅重点工作,紧扣募捐救助主线,坚持创新发展,突出扶贫济困,统筹推进慈善募集和慈善救助工作,慈善事业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和力量不断彰显。一年来,我们共募集、发放慈善款物价值13亿多元,救助、帮扶困难群众15万多人次,为全省脱贫攻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首先是加大募捐力度,为开展慈善救助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仅去年9月4日,建业集团、天伦集团等9家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就向省慈善总会意向捐赠9.4亿元,创下了河南慈善捐赠历史新高。一些中小企业和爱心人士争相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慈善活动。与此同时,我们注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大力推广慈善基金筹资模式,积极开展网络募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其次是实施精准慈善、精准救助,切实发挥慈善事业扶贫济困积极作用。一年来,我们针对大病儿童家庭的实际困难,实施了“点亮生命计划”——贫困儿童大病救助项目,帮助贫困儿童7万多人次。针对因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实施了“慈善SOS”——紧急救助项目,救助困难群众3.2万人次。为探索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路径,实施了“乐龄之家”援建项目,在全省新援建了60个“乐龄之家”。与中华慈善总会、美国微笑列车基金会合作实施“微笑列车”项目,免费为2600多名贫困唇腭裂患者成功实施手术矫治。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实施“为生命续航”——大病赠药项目,为给我省患有肺癌、肝癌等重大疾病的困难患者免费发放药品价值10.2亿元,受益人数达45469人次。通过举办“公益创投大赛”,资助基层慈善公益组织实施82个慈善项目。积极开展“慈善助学”活动。2016年8月,筹募善款500万元,资助1000多名贫困大学新生。2017年又募集资金2350万元,资助4700名贫困大学新生。其中,仅在43个国家级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开展的“助力脱贫攻坚·点亮学子希望”慈善助学活动,就帮助4300名大学新生圆梦大学。
问:听说你们刚刚启动了“益路童行”困境儿童救助项目,为什么会在此时启动这个慈善项目?
答:伴随着扶贫大决战的深入开展,党和政府都特别重视对困境儿童这个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我们把困境儿童救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设立了“益路童行”慈善救助项目。近期,我们与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河南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益路童行——困境儿童关爱行动”慈善特别节目,旨在通过对项目的宣传推介,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以帮扶困境儿童为重点,助力脱贫攻坚。该节目将于9月5日晚在河南卫视黄金时间播出,敬请大家收看。
问:随着《慈善法》的实施,慈善事业已经步入了“依法行善、依法治善”的新时代,省慈善总会将如何适应和引领这种新常态?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强调,慈善是社会文明和谐的重要标志,是一项全民的事业。要广泛普及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典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作为慈善工作者,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也更应该有爱民济世的“菩萨”情怀。眼下,脱贫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在这一大背景下做好慈善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全省性慈善组织,要想适应新形势要求,带领全省各级慈善会适应这个“新常态”,我们应该增强“六个意识”。
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定不移地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二是要增强法律意识。要始终坚持依法行善、依法治会的发展理念,确保各项慈善工作和慈善活动都能按照法律、章程、捐赠协议、制度规范运作。三是要增强宣传意识。要大力提倡慈善精神,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全民慈善意识、慈善理念和社会责任感,努力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四是要增强品牌意识。要不断创新募捐方式,实施精准救助,促进全社会关注困难群体。五是要增强引领意识。省慈善总会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在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我们要自觉地当好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的排头兵,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本会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全省各级慈善组织,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更大的作用。六是要增强自律意识。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廉洁办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致力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慈善工作者队伍。我们要以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一流业绩,向组织和慈善服务对象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