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生态补偿金“7月账单” 洛阳支偿最多驻马店得补最多

10.08.2017  07:24

  我省生态补偿金“7月账单”昨日上午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对外发布。今年7月,全省生态补偿工作共支偿金额1910.4万元,得补金额1712.6万元。其中,支偿金额最多的是洛阳市,共550万元;得补金额最多的是驻马店市,共320.5万元。

今年6月,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我省领全国之先,依法把此前年度生态补偿的措施,调整为按月实施,并且通过“阶梯制”支偿、得补的方式打破了昔日环境补偿金“大锅饭”的旧景象。

昨日上午,大河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最新一期生态补偿金的“账单”已正式发布。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空气质量目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3项因子,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7月份,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支偿金额1560.4万元,得补金额1415.6万元。在我省18个省辖市中,需要进行支偿的共有8个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洛阳360万元、安阳300万元、焦作295万元、济源140万元、三门峡125万元、商丘120万元、郑州60万元、鹤壁55万元。得补金额的共有10个省辖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驻马店260.5万元、周口215.5万元、南阳206.5万元、漯河195.5万元、信阳193.5万元、许昌177.5万元、开封60.5万元、濮阳51.5万元、新乡15万元,平顶山2.5万元。在10个省直管县(市)中,需要进行支偿的共有5个县(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巩义84万元、兰考8万元、鹿邑6.4万元、汝州5万元、长垣2万元;得补金额的共有4个县(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永城12.6万元、新蔡12.6万元、固始10.3万元、邓州1.6万元。

在水环境质量补偿方面,7月份,全省共支偿水环境质量金额350万元,得补金额297万元。在18个省辖市中,需要进行支偿的共有5个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洛阳190万元、济源70万元、鹤壁40万元、焦作30万元、开封20万元;得补金额的共有10个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驻马店60万元、南阳40万元、信阳40万元、郑州30万元、三门峡30万元、濮阳20万元、许昌20万元、漯河20万元、商丘20万元、新乡10万元。10个省直管县(市)中,得补金额的共有4个县(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邓州3万元、永城2万元、滑县1万元、鹿邑1万元。

□记者陈骏

【责任编辑:张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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