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许昌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今年以来,在国家转方式、调结构、促内需等一系列政策作用下,全市消费品市场总体运行呈现稳中略升的态势,1-4月,全市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39.2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8%,高于全省0.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9位。但受宏观经济环境持续趋紧、需求不旺、市场竞争加剧、网络零售挤压、CPI持续走低等多重影响,全市消费品市场下行压力依然存在。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一)乡村市场快于城镇。1-4月,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96.53亿元,同比增长12.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7.67亿元,同比增长13.4%,乡村市场快于城镇0.8个百分点。
(二)住宿、餐饮业零售额出现恢复性增长。住宿、餐饮业受上年基数较低的影响出现恢复性增长。1-4月,住宿、餐饮业零售额42.96亿元,同比增长13.7%,比去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
(三)刚性需求类商品平稳增长。1-4月,在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零售类值统计中,受居民刚性消费需求的影响,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品类零售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8%、22.5%和18.0%,生活必需品需求逐步提高,带动商品零售额的稳定增长。
(四)家用电器和石油类销售额大幅度回落。1-4月,在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零售类值统计中,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同比下降0.1%,增速同比回落24.9个百分点,石油及制品类下降0.8%,增速同比回落22.9个百分点.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国内大环境影响,市场需求回升乏力。1-4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简称CPI)同比上涨1%,处于2013年来低点,刚需性消费增速减缓,消费市场增长拉动力减弱。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保有量趋于饱和,新一轮的刺激消费政策尚未出台,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同时,受国家房地产政策宏观调控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相继出台,房地产市场持续走低,对消费品市场刺激作用明显减弱。
(二)石油制品类等大宗商品支撑力度明显减弱。1-4月,全市限上企业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占限上零售额的15.6%,虽然油价有小幅上涨,但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7%,加之市场需求不旺,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呈下降趋势。1-4月,全市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下降0.8,影响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三)电子商务发展缓慢,网购消费外流现象较为普遍。调查数据显示,1-4月全市批发零售企业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网上零售额222.4万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009%。全国网上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已由2014年上半年9.2%上升到全年10.6%。2014年,河南省网上零售额289.30亿元,同比增长52%。对于许昌这样一个电商起步晚、发展慢的城市来说,零售额通过网上零售分流严重,并且随着网购的快速发展,这种情况对许昌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三、扩大消费的建议
(一)建立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家、省促进消费各项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积极推进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六大消费工程,支持城乡商业服务网点建设,建立推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消费、服务消费和大众消费,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培育一批新的消费热点。
(二)合理布局商业网点,精心挖掘消费热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目前许昌市消费品市场布局过于集中,建议在东区规划建设大型的商业中心,积极引进大型零售店商入驻许昌,繁荣许昌市商业市场,进一步促进消费潜力的释放;其次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推动我市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居民消费升级,因此,在汽车、石油类消费驱动乏力的情况下,应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大力推进消费品市场升级,积极引导居民消费结构转型,鼓励在文化、休闲旅游等方面消费,提升居民消费层次,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三)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为许昌市打造全新的贸易增长点。 面对电商的冲击,传统零售企业必须转变经营方式,缩短与消费者的距离。结合电商扩充自身的平台,实体店更要在品类和经营方式上做出调整。要积极鼓励传统商贸企业与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商进行对接和协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贸易发展,扶持发展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电商企业、“电商村”。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欺客宰客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证商品价格稳定。特别是对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及消费安全的商品,如食品、药品、农资等,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提升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