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出2亿余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今日表示,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3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今年以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
有记者问,今年以来,有关国家发改委官员涉嫌腐败相继落马的新闻被媒体多次报道,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请问发改委系列案件是如何被发现并立案侦查的?呈现出了哪些特点?在办理这一系列案件中,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徐进辉说,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反腐败整体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直接组织指挥北京、河北、黑龙江等地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办11案11人,其中,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人,发改委价格司5人、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新能源司司长、核电司司长、电力司副司长、煤炭司副司长、价格司原司长、现任司长、副司长、副巡视员,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
徐进辉表示,从检察机关案件的查办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
二是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
三是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
四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6人,其中,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徐进辉强调,在办理发改委系列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坚持高度重视办案效果和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特别是注重维护发改委正常工作秩序,坚持一案一通报,对每个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都先向发改委主要领导、中层领导通报,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党组和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保证了案件的正确顺利办理。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