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担保被“坑”,郑州男子无奈垫付23万

19.03.2020  07:42

唐某原本是为朋友张某“两肋插刀”,在对方借款时做个担保“江湖救急”,却没想到朋友“不靠谱”,负债跑路,唐某不得不先替朋友垫付了23万余元的借款。随后,唐某起诉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胜诉后,朋友却“玩失踪”、拒不还钱……近年来,替朋友担保最后却变成替朋友还钱的事件屡有发生。18日,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事件的最新处理结果。

【纠纷】替朋友担保被“坑”,他无奈垫付23万

2017年5月13日,唐某为好友张某在某银行的一笔20万元的贷款提供了担保。唐某事后回忆:“当时他(张某)就说贷款需要有人担保,让我来帮忙签个字,钱他一定会还上的,让我不用担心,当时我俩玩得比较铁,我没想太多就直接跟他去银行办手续了。”然而贷款到期后,张某却未按时还款,还开启了“人间蒸发”模式。出于不影响个人信用等角度考虑,唐某替张某偿还了贷款本息等共计23万余元。

“心里面从此就有了个疙瘩,媳妇也老埋怨我傻成了‘还款备胎’、出冤枉钱。” 唐某称,在履行保证义务后,他曾多次试图联系张某,对方却保持着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的“失联”状态。

无奈之下,唐某选择将张某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张某偿还由唐某垫付的款项共计236 561.89元及利息。

【执行】疫情期间,欠钱者还是没躲过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张某一直东躲西藏、杳无音讯,执行法官多次到张某家中都未能见到张某本人,其家人及附近居民均称不知道张某的下落。执行法官经查询,亦未能查到张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3月14日,执行法官获知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号码。考虑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执行法官遂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线上”方式,从情、理、法等角度与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了沟通,并向其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可能会面临的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被限制贷款、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最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在达成协议日当天偿还唐某5万元,余款将于2020年6月1日前支付完毕;张某的哥哥以其名下一套房产为本协议提供担保。

3月17日,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拿到了第一笔5万元的执行款。

【提醒】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

本案执行法官随后提醒,现实生活中,像本案这种因朋友相求、盲目替人担保而“栽跟头”的情况时有发生,且替人担保绝不仅仅是在合同上签个字那么简单,一旦债务人到期不还,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但如果借款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则可能会给担保人自身财产甚至信用造成损失。

为此,他提醒广大市民,担保非儿戏,为他人担保要三思而后行。如确有必要替人担保,首先必须对借款人的信誉、偿还能力和经济状况等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如果风险过高,不妨委婉拒绝。此外,担保人在合同上签字前,一定要对担保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仔细阅读担保合同,并与债务人就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进行一个清晰的划分,特别对容易引发纠纷的担保类型、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绝不能“只顾情面不顾风险,只讲义气不讲法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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