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4.03.2016  18:42

春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细菌滋生繁殖逐渐活跃,易导致食物霉变、变质,进入食源性疾病多发期,为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注意查看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等级,寻找笑脸就餐。用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味道是否异常;在小餐饮店就餐要谨慎食用凉拌菜。

二、避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菜和蘑菇。随着天气转暖,各种山野菜、蘑菇等进入生长旺季,如果采食有毒蘑菇或者不宜食用的山野菜,容易引起中毒,严重的将危及生命。因此,切勿采食不认识的野菜等野生植物,认识的也不易过量食用。毒蘑菇外观与食用蘑菇外观相似,一般方法难以辨别,为避免误食,不要自采野蘑菇,不要在流动商贩处购买不能辨别的野蘑菇,尽量不食用野蘑菇。

三、谨防马铃薯、腌制品、豆角(四季豆)等食物中毒。发芽或表皮发黑发绿的马铃薯(土豆)会产生大量的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食物中毒;冬季腌制的肉鱼、咸菜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会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颜色过深、已变黏的腌制食品,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扁豆、四季豆放置过久,可产生大量亚硝酸盐,同时扁豆和四季豆加热不彻底,也能导致发生食物中毒。

四、要慎食狗肉。来历不明、死因不明的狗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要慎重食用。

消费者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请尽快就医,保留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迅速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