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建设300家星创天地 加速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器”

03.01.2019  10:20

星创天地既是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又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学校”和创新型农业企业家的“摇篮”。为推进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省科技厅出台《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全力加快我省星创天地建设。

服务农村双创,建设综合服务平台

我省规定,星创天地是指在我省范围内创办,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计划到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设300家星创天地。

星创天地至少有3名创业导师

新政要求,申请河南省星创天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包括:实施主体应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以及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同时,应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3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3个,且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取消称号

星创天地的认定须经过申报推荐、受理公示、专家评审、认定公示。并且,我省对省级星创天地实行年度评价和动态管理。评价内容包括:星创天地的运营和发展,带动农户增收、助力脱贫情况;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育孵化以及创业人才培训等运行情况。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性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优先给予政策性补助和优先推荐为国家级星创天地;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其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星创天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