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新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方式 搬迁入住时人均补2万元拆旧房后人均再补1万元

27.10.2016  15:40

  10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新的“2+1”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是提升特困地区民生福祉的重点和关键,也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意见》提出了“2+1”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方式,即在搬迁入住时人均补助2万元,拆除旧房后人均再补助1万元。

  根据《意见》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搬迁任务和申报的投资建议计划,按人均不超过6万元筹集资金、下达计划,并根据各地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实际申请金额下达资金,实行县(市)包干使用。为切实减轻贫困人口负担,原定由搬迁农户自筹的人均3000元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各分担1000元;省直管县(市)的市级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搬迁农户不再自筹资金。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搬迁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3万元,各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建安实际成本,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同步搬迁人口的住房建设资金由农户自筹为主,各省辖市、县(市)区也可整合资源予以支持,省级财政按照各地搬迁情况给予奖补。(记者 栾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