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6000万人将用上社保“一卡通” 明年或全覆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去年我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去年我省就业形基本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连续3年保持省内就业人数超过省外转移人数的良好势头。
今年还在全省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将取代目前各地普遍实行的城镇居民大额补充保险。
郑州晚报记者冉小平
就业形势
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4.2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2.97%,低于4.5%的控制目标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2742万人,省内就业1590万人,超省外转移人数438万人,自2012年起连续3年保持省内就业人数超过省外转移人数的良好势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万人,其中有66万人省内就近就业。
就业困难群体专项服务全省失业人员再就业48.6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9.26万人,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上年持平
就业率87%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重点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为符合条件的1.32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求职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帮15万人实现创业
●推进中国中原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建设、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全省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4.3亿元
●帮15万人实现创业带动49万人就业,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09.3亿元,多年居全国第一
职业技能培训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1.1万人
去年全省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66.8万人,累计培训2146.81万人次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71.8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1.1万人
为产业集聚区培养输送各类人员53.7万人次,为重点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能支撑和人力资源保障。
月人均养老金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773.3万人,同比增加32万人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805.7万人
同比增加32.6万人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590万人
同比增加20.4万人
全省城镇
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数
1430.8万人
同比增加
80.8万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人数4843.8万人
领取待遇1253.8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第10次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1950.26元,增加185.89元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数2340万人
同比增加42.8万人
劳动保障县级以上均建有劳动仲裁院
去年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97%,集体合同覆盖率93.9%。
全省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3.69万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3%以上。
全省18个省辖市和16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劳动仲裁院,省辖市和县(市、区)仲裁院建院率达100%。
查处拖欠工资案件10925件,为1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0.45亿元,其中为16.8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9.75亿元。
人才强省全省新招收博士后302人
●新招收博士后302人,博士后招收总数累计2345人。
●推行“人才+项目”工作模式,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开展项目对接1200多个。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50项,聘请高层次外国专家1507人次,来豫工作或访问的外国专家达5000余人次。
●实施留学人员来豫创业支持计划,引进硕士以上留学回国人员1400人。
推行新社保卡2016年“一卡通”全覆盖
去年全省已发行使用新社保卡1600万张。试点的新乡、兰考和长垣,分别开通运行250万张、56万张、45万张。
今年我省计划累计发行使用新社保卡6000万张。业务应用方面开通应用目录中70%的项目,基本实现就业和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普遍用卡,实现社保业务系统与银行系统联网和业务协同办理。
今年全省6000万人有望享受到社会保障卡带来的便利。2016年,我省将实现社会保障卡全省通用,社保、养老等105项业务将全部开通。
大病保险取代大额补充险
起付标准
我省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医疗费用越多,大病险报销比例越高。
参保人员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1.8万元以上部分,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个人只负担一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参加大病保险报销后当次剩余费用不再重复参与累计报销。
我省各地城镇居民的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完全相同。
优点
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王雪辰表示,相比大额补充险,大病险优势更突出,将取代原来的大额补充险。
●大病险不用再缴费大额补充保险中,城镇参保居民需要自己缴纳数十元的保险费。
●“门槛”降低大额补充险是在医疗费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全省平均为8万元)以上部分才可进入报销范围,若达此限额,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3.5万~4万元,远高于大病保险的起付线1.8万元。
●待遇没降低大额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约为60%,而大病险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在50%~70%之间浮动,医疗费用越多,大病险报销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