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郑州可卖“炮”啦!除夕才能放!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田育臣
1月18日,郑州市印发《郑州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方案》,该方案规定,1月19日(腊月二十八)至2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早7时至23时,郑州市允许销售烟花爆竹。
不过,郑州市要求的燃放时间为,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景区,郑州市也给予了严格要求。其中,郑州方特旅游度假区、只有河南·戏剧幻城、建业·华谊兄弟电影小镇、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等休闲旅游场所,如有烟花表演意向,必须由专业的燃放团队,在确保所有安全条件下,经公安部门备案许可后,方可燃放,不得在所在区域内个人燃放和禁放时间段燃放。
此外,郑州市规定,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乘坐地铁、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销售、存储烟花爆竹,安全如何保障?郑州市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配送服务能力,建立流向登记系统。
零售店需专店经营,依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零售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不大于200平方米,严格执行零售店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数量的相关要求;零售店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从正规生产厂家购进烟花爆竹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企业、市民应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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