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旬老人被误当“小偷”起诉超市:欠我一个道歉

26.11.2015  11:44
右下白衣者为赖大爷被迫接受检查。 -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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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下白衣者为赖大爷被迫接受检查。

   法院认定侵害名誉,老人以处罚过轻上诉

  6月28日,星期天,资阳市区家乐福超市内,72岁的赖大爷结账完毕,刚刚走出二楼收银口,便被超市一名员工拦下。超市员工猜疑赖大爷偷盗了超市物品,要对他进行检查。赖大爷被迫当场打开自己的衣裤口袋,证明自己未窃取超市商品后,超市员工才离开。

  事后,赖大爷认为自己人格尊严受到侮辱,将家乐福超市资阳店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为,家乐福超市侵害了赖大爷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须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开道歉。

   老人“被小偷”起诉超市

  6月28日傍晚6时许,赖大爷被超市员工拦下。“超市保安拦下我,要对我搜身检查。”赖大爷说,保安态度很强势。

  赖大爷提供的一段现场监控视频显示,超市4-8号收银机前,他被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拦下,工作人员盯着他手中的袋子,一手指向远方。交谈一番后,老大爷情绪激动,放下手提袋,挨个翻开自己的衣裤口袋。“我当时拨打110报警,我觉得这是当众侮辱我。”赖大爷十分气愤。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对双方进行调查,确认赖大爷被超市当作了“小偷”。

  赖大爷认为当时属于周末,且超市属于人流量大的公众场合,超市当众侮辱、诽谤他为“小偷”,对他的人格尊严、身心和精神均造成了伤害。赖大爷说,他要求超市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却被拒,后在8月12日起诉该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