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如何落实“文化立国”方略

05.11.2015  16:50

日前,日本政府根据2001年颁布实施的《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2001年第148号法律),以内阁会议决议的形式通过了雄心勃勃的第四次《关于文化艺术振兴的基本方针》(以下简称《基本方针》),其实施期限为2015年至2020年,为期6年。

该《基本方针》明确要求汇聚社会共识、加强官民联动、突出战略重点,将“文化立国”战略落到实处,以提升日本文化艺术的实力和水准,增强日本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其目标包括:要让约六成的国民自觉为本国的文化艺术而感到骄傲。要让约六成的国民对居住地的整体文化环境表示满意。培育捐助文化事业的社会土壤,要让国民捐助文化艺术活动的比例提高到20%。在全社会广泛形成欣赏和创作文化艺术的氛围,让每年欣赏文化艺术的国民比例以及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国民比例分别提高到约80%和40%。要让世界民众为了感受日本文化魅力而来日,并为此提供必要的信息获取渠道和平台,争取到2020年使来日外国观光者人数达到2000万人次,浏览相关日本网站信息的次数达到200万/年。

为顺利实现上述各项政策目标,日本政府在参考世界各国成功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文化艺术立国”确立为国家战略,重点从5个方面强力推动。

对文化艺术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通过重点扶持有助于提高艺术水准的各项直接创作活动,不断创造称傲世界的文化艺术。

鼓励地方政府与当地文化艺术团体、企业、NPO等民间组织、大学等相关单位和团体共同拟定相关文化艺术政策,支援利用地方文化艺术资源所开展的各项文化艺术活动。

通过实施艺术家常驻计划等方式,大力支援国内外优秀艺术家在剧场、音乐厅等各地主要文化艺术场所创作文化艺术作品,并面向国内外进行介绍和推广。

鼓励和支持各地在创建文化艺术城市的同时,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网络信息平台,以便进一步加强与海外城市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相关方面的交流,促进当地城市发展、旅游观光和产业发展。

为推动各项文化艺术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要切实建立符合日本实际情况的文化艺术委员会,并在目前日本艺术文化振兴会所进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了解和掌握残障人士文化艺术创作活动的现状,对其优秀作品进行展示,积极支持残障人士的各类艺术活动。

各相关中央省厅与企业等民间团体加强协调和合作,就面向国内外发布全国公演、文化艺术活动等权威信息的有关体制机制建设尽快启动必要的调查研究工作。

以2020年东京奥运会的举办为契机,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和民间团体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资助企业和民间团体所开展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拓宽民间支援文化艺术的多种渠道和途径。

加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

通过选派新锐艺术家赴海外研修、提供国内研修和成果发布机会、完善表彰制度等方式方法,为包括年轻艺术家的培育提供大力支持。与此同时,为丰富儿童和年轻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培育未来文化艺术的传承人、创造者和观众群,要尽量创造机会让民众从儿童时代就能欣赏丰富多彩的优秀艺术,并接触各类传统文化和文化遗产。

考虑到文化艺术有助于提高儿童的社会交往能力,有必要通过开设体验课等方式来完善学校的艺术教育。

为应对文化艺术人才雇佣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育工作,并提供人尽其才的工作平台和机会。

充分发挥剧场、音乐厅等各种文化设施的作用,加大管理和指导力度,不断充实各种文化设施的活动内涵,培养相关专门人才,确保事业的延续性。

进一步加大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遗产、文物等相关技术和技能传承人的支持力度。

确保文化艺术的世代相传

服务地区振兴发展

根据文化遗产的种类和特性,有计划地进行修复。采取必要的防灾、防盗等保护措施,对各类文化遗产加以妥善保护和传承。

在充分考虑文化遗产的特性和妥善保护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对其进行公开展示和利用,让广大民众走近和接触文化遗产。此外,充分发挥和利用历史建筑物、历史遗迹、博物馆和传统戏剧等各地有形和无形的文化艺术资源,在进行妥善继承和保护的同时,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旅游观光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建立“日本遗产”评选和认定机制,支持各地将多个文化遗产进行整合利用,并作为一项战略将这些富有历史魅力的文化遗产群向国内外进行宣介。

建立文化遗产登录制度,扎实推进地区文化遗产的综合保护和利用,不断扩充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积极将日本的文化遗产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切实做好入选后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工作。

与地方政府紧密配合,就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开展调查研究。

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

增进国家间的相互理解

进一步加大对舞台艺术、美术品的海外公演、展出以及相关国际合作制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各专业领域的艺术家、文化人士赴海外表演或讲演,增加世界人民对日本文化的理解。

大力推动重要的国际性艺术节在日本举办,或积极参加海外的各类艺术节。

高度重视美术馆、博物馆、剧场、音乐厅以及大学等文化机构作为文化传播和交流的据点的作用,不断丰富和充实其活动的数量和内涵。

为了传承各种宝贵的文化艺术资源、打好下一代文化艺术创造的坚实社会和知识基础,加大电影、舞台艺术、动漫、游戏、设计、摄影、建筑、文化遗产等各类文化资产及其相关材料的收集、保存、数字资源门户建设力度。

通过积极邀请国外艺术家来日、支持各地所开展的各项国际文化交流事业等方式,推动日本各地的文化创造,打造若干文化传播据点。

进一步开放和用好各地的文化设施和历史建筑物,鼓励和支持其定位为举办各类国际性会议和展览活动的独特场所。

加强国际合作,充分运用日本先进的知识、技术和经验,积极参与人类共同的财产——海外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各有关中央省厅、日本国际交流基金及其他相关单位通力合作,通过举办“东亚文化之都”、开展年轻艺术家的交流活动等,不断增进与东亚各国的相互理解。

构筑和强化各地的日语教育合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日语教育工作。

完善文化艺术振兴的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国立的美术馆、博物馆和剧场的功能,建立更加灵活和有效开展工作的运营模式。

根据2014年6月13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阿伊努文化的振兴和保护。

建立基础数据收集、开展各种调查研究的工作体制机制,以便制定文化艺术振兴的基本政策,并对有关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

因应数字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大完善著作权保护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