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要求外逃贪官12月1日前投案自首

11.10.2014  09:45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主持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四部门发布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首】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通告,今日起至12月1日,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如投案,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从严惩处。中央纪委: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都要一追到底!(央视记者刘珺)

编辑:王静喆 联系记者